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9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已于2009年4月16日刊登《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98元)。
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11日
2、除权除息日:2009年6月12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9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利将于2009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和高管锁定股份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
咨询联系人:孙立涛
咨询电话:0411-39330110
传 真:0411-39330296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