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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6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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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迈亚 公告编号:2009-19号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09年6月4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常军先生召集,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许家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乾坤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由于王乾坤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相关规定,王乾坤先生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现由独立董事高文进先生推荐,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认为许家林先生(简历附后)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同意提名许家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许家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再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提名张文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现由大股东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认为张文成先生(简历附后)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同意提名张文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制定<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证券投资活动的规范性,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使用,控制公司操作证券投资活动的风险,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特制订《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

 许家林简历

 许家林,男,1956年8月生,天津财经学院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

 1983年6月-1989年4月任荆州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专业教师,1989年5月-2001年8月任长江大学经济贸易系会计专业教师,2001年9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研究所副所长,湖北省会计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许家林与本公司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目前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文成简历

 张文成,男,1961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荆州师范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士。

 1995年至2008年任丝宝集团(中国)董事长助理;1995年兼任人事部人事经理;1997年至1999年兼任华中经营总公司总经理;1999年至2000年兼任二经营总公司总裁;2001年起分管集团监察审计工作。现任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丝宝集团(中国)监察审计部总经理、丝宝实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董事、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文成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目前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证券投资活动的规范性,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使用,控制公司操作证券投资活动的风险,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证券投资的种类和原则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如下种类:

 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委托理财进行证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应当符合如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二)安全性原则: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制订证券投资方案时,必须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降低投资风险;

 (三)程序性原则: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应严格按照本管理规定的内容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按程序进行投资操作;

 (四)效益性原则:在坚持合法、安全、符合程序的基础上,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还应兼顾效益性的原则,争取能够为公司创造更为可观的收益。

 第四条除前述原则外,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还应符合如下的规定:

 (一)公司的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二)公司不得利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

 第三章 审批权限与信息披露

 第五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实现审批:

 (一)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在投资之前除按照前款规定及时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应向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渠道进行投票。

 (六)上述权限如有与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深交所规定不符合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及深交所规定为准。

 第六条公司拟进行证券投资的,应在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后向深交所所提交文件、披露相应的证券投资事项,提交文件和披露证券投资事项的内容以深交所信息披露规则要求为准。

 第七条 公司应在证券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有关决议公开披露前,向深交所报备相应的证券投资账户以及资金账户信息,接受深交所的监管。

 第八条 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第九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披露内容的范围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具体要求为准。

 第四章 操作程序

 第十条 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有决议外,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公司证券投资的实施工作由董事长统一领导;

 (二)在证券投资事项按本管理规定的内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由公司财务总监会同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其他人员,共同拟订具体的投资操作方案;

 (三)投资方案制订完成后,报董事长审查批准,并报审计部备案;

 (四)投资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分别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已制订的投资方案进行操作;

 (五)证券投资事项过程中,每周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均应向董事长汇报相关投资事项和进展情况,发生可能对投资事项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同时,投资过程中,每月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应共同向董事长提交一份书面报告,详细汇报相关证券投资事项在本月内的进展等情况。

 (六)公司审计部按内部审计制度负责对公司证券投资进行审计和监督。

 (七)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经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第五章 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管理 

 第十一条 证券账户凭证及资料由董秘办管理,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以保证证券帐户安全。日常与证券托管券商联络事务由董秘办负责,第一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资金账户凭证及资料由财务部管理,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以保证资金安全。资金划进、划出由财务部负责,第一责任人为财务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在公司证券投资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向公司外部和公司其他岗位人员泄露证券投资信息。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未公开证券投资信息的对外公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的证券投资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或人事处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许家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张文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王乾坤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经独立董事高文进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许家林先生的独立董事资格审核,同意提名许家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许家林与本公司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目前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因公司董事会董事成员出现空缺,经大股东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张文成先生的董事资格审核,同意提名张文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经审核,我们认为张文成先生的任职程序合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董事职务。

 张文成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目前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乾坤、徐长生、高文进

 二OO九年六月四日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就提名许家林为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盖章)

 2009年6 月4日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许家林,作为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许家林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签署)

 日 期: 2008-06-04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迈亚 公告编号:2009-20号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6月22日上午9点整

 2、会议地点:湖北省仙桃市勉阳大道131号本公司附楼三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许家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张文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09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持有“*ST迈亚”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09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持有“*ST迈亚”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2、传真登记截止时间

 2009年6月19日下午16:00

 3、登记地点

 湖北省仙桃市勉阳大道131号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锐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勉阳大道131号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433000

 联系电话:0728-3275828

 传真:0728-3275829

 2、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或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09年月日

 注:

 1、如拟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内填“√”; 如拟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内填“√” ;如拟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内填“√”。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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