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5000万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07年9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日前,公司已完成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5000万元人民币的发行工作,该募集资金已到达公司指定账户,现将有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短期融资券 |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短期融资券简称 |
09金山CP01 |
短期融资券代码 |
0981092 |
短期融资券期限 |
365天 |
计息方式 |
利随本清 |
发行招标日 |
2009年06月01日 |
起息时间 |
2009年06月02日 |
兑付日期 |
2010年06月02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0.5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0.5亿元 |
短期融资券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发行价格 |
100元 |
主承销商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利率(%) |
4.35 |
发行本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