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5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5月18日,会议如期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招商南京为“依云溪谷”三期提供阶段性按揭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地产(南京)有限公司为其开发的南京仙林依云溪谷三期的销售按揭提供阶段性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2.38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0个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为商品房销售按揭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1.12亿元,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为2.30亿元,两项合计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0%。
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Ο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