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09-021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5月15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09年5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共9人参加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每10股送红股2股派现金红利3.00元,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6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相应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期权总数为180万份,对应标的股票为180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25.94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加大公司绿化苗木储备和拓展绿化工程业务,同时根据绿化苗木产品生产周期长的特性,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分行官渡支行申请信用贷款6,00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6.7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09-022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5月15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09年5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共3人参加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调整为180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25.94元,并相应调整了各激励对象获得期权的数量。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09-023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2008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08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该股权激励计划。
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100万份股票期权,对应标的股票100万股,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8,393.73万股的1.19%;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员工;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可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行使股票认购权,每份股票期权可认购本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一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08年12月15日,行权价格为47.00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47.00元的价格认购一股绿大地股票。
并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现金股利及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根据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按照有关主管机关的要求进行备案,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
2009年4月24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总股本83,937,280股为基数,以每10股送2股股票股利并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6股。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2009年5月15日,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七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绿大地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100万份×(1+0.2+0.6)=180万份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派送股票红利、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七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行权前绿大地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派现金红利
P=P0-V=47.00元-0.3元=46.70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规定,董事会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行权价格由47.00元/股调整为46.70元/股。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P=P0÷(1+n)=46.70元÷(1+0.2+0.6)=25.94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派送股票红利、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180万份,行权价格为25.94元,对应标的股票相应调整为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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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并实施事项发表专项法律意见
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并实施事项发表专项法律意见如下:董事会决定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以及实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绿大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