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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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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制定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工作指引
五方面细化首席风险官工作内容
周松林

 □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上海报道

 

 上海证监局11日消息,上海证监局日前制定《上海辖区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工作指引(试行)》,积极探索建立首席风险官功能发挥的长效机制。

 指引旨在细化首席风险官工作内容,建立健全首席风险官的工作保障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首席风险官对公司合规运行和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职责;二是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首席风险官工作基本制度,细化首席风险官工作的基本原则、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工作方式、考核机制等内容;三是建立首席风险官工作底稿,统一工作标准,明确检查项目、检查明细、检查周期及检查结果的填报方式等作业内容,提高工作质量;四是建立支持机制,加大对首席风险官的外部支持力度,增强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等各方合规理念,自觉建立首席风险官保障机制;五是建立首席风险官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同行交流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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