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 年5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二00九年第十次会议审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本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批准文件,待本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批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5月12日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