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 资本公积金转增:每10股转增3股;每股转增0.30股。
● 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15日
● 除权(除息)日:2009年5月18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5月1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22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2009年3月26日召开的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3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670,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1.00元(含税)发放现金股利,剩余的未分配利润256,056,533.50元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670,3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20,201,090股。
2、发放年度:2008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5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
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该词语具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规及规则下的涵义,以下同),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5、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即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09元向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红利所得税。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15日
除权(除息)日:2009年5月18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5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22日
四、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外,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
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
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证券账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
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
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
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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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国家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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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法人持股 |
183,575,271 |
4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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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72,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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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72,581 |
238,647,852 |
45.82 |
3、其他内资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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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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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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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自然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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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资持股 |
18,392,856 |
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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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7,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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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7,857 |
23,910,713 |
4.59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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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法人持股 |
18,392,856 |
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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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7,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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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7,857 |
23,910,713 |
4.59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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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201,968,127 |
5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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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0,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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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0,438 |
262,558,565 |
50.41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8,702,173 |
4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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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10,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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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10,652 |
258,312,825 |
49.59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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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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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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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198,702,173 |
4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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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10,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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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10,652 |
258,312,825 |
49.59 |
三、股份总数 |
400,670,3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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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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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090 |
520,871,390 |
100 |
六、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520,87,390股摊薄计2008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27元。
七、咨询方式
1、咨询部门: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2、联系电话:0731-2881959
3、传 真:0731-2881957
八、备查文件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