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3月25日召开的2008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2008年度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8,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0元现金),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5月7日。除息日为:2009年5月8日。
三、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9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09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其它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有限售条件股份股息由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事务室
咨询地址: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
咨询电话:029-38839938 029-38839966
咨询联系人:王彦
传真电话:029-38822614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