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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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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出口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本报记者 卢铮

 □本报记者 卢铮

 

 商务部、科技部30日联合发文,公布修订后的《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今后列入禁止出口的技术,将不得出口;限制出口技术将实行许可证管理。

 两部委将联合《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国家对列入其中的限制出口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限制出口技术的出口许可由技术出口经营者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管理办法》规定,限制出口技术的贸易审查包括:是否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政策,并有利于促进外贸出口;是否符合我国的产业出口政策,并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是否符合我国对外承诺的义务。 限制出口技术的技术审查包括:是否危及国家安全;是否符合我国科技发展政策,并有利于科技进步;是否符合我国的产业技术政策,并能带动大型和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济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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