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08年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4月3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9年4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分配方案
公司2008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95,966,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现金0.4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8日,
除息日:2009年5月1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9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于2009年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公司高管锁定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831-3567000、3566858
3、传真:0831-3555958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