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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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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投资者在交通银行办理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鉴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2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为了方便投资者投资基金,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将自2009年5月4日起对投资者在交通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笔最低申购金额的设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投资者在交通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300元。

 投资者在交通银行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需满足本公司有关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的限制外,还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51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794888,400-889-48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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