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0901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4月16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浙江康新化工有限公司通知:从2009年2月26日至2009年4月15日,浙江康新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58,325股,平均交易价格7.39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24%;其中最低出售价格为7.35元。
本次减持前,浙江康新化工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6,953,9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70%,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但在2010年11月10日前,出售价格不能低于每股7.34元。
本次减持后,浙江康新化工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5,695,6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4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浙江康新化工有限公司目前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