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年4月13日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09]75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