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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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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A、方大B  公告编号:2009-09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4,248,248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3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4月1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公司向流通A股股东转增股本2,869.608万股,非流通股股份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流通A股股东所获得的转增股本中,扣除其因公司股本扩张而应得的798.00万股外,其余2,071.608万股为非流通股股东定向向流通A股股东安排的对价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年4月10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

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

股份情况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000,00017.01%37,035,1808.68%29,921,3647.01%资本公积金转增
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47,112,00013.36%37,035,1808.68%14,326,8843.36%资本公积金转增
 合计107,112,00030.37%74,070,36017.36%44,248,24810.37%----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4月17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44,248,2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7%;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持股超过5%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无追加承诺内容。均按承诺条件严格履行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9,921,36429,921,36467.62%7.82%7.01%
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14,326,88414,326,88432.38%3.75%3.36%
合计44,248,24844,248,248100%11.57%10.37%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4,313,32110.38%-44,248,24865,0730.0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44,248,24810.37%-44,248,248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65,0730.01%65,0730.01%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44,313,32110.38%65,0730.0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82,473,03889.62%44,248,248426,721,28699.99%
1、人民币普通股173,157,65540.57%44,248,248217,405,90350.9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209,315,38349.05%209,315,38349.05%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382,473,03889.62%44,248,248426,721,28699.99%
三、股份总数426,786,359100%426,786,359100%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2007.4.2337,191,60010.54%
2008.4.2538,798,7601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2、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否;

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2007年4月27日,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本公司股票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买入本公司股票3.5万股,产生收益5588.05元,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7年5月31日收回其所得收益;

2009年2月7日,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本公司股票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买入本公司股票2万股,此次交易未产生收益。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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