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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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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09—009)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4月9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85,394,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3%。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85,394,57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85,394,57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85,394,57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059,289.22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705,928.9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2,297,118.07元,扣除2007年度现金红利分配32,305,791.30元,2008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合计为314,344,687.07元。

 同意公司以2008年末总股本323,057,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6,152,895.6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98,191,791.42元结转下一年度。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85,394,57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公司以2008年末总股本323,057,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的股本数额为323,057,913股。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85,394,57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85,394,57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的审计费用。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85,394,57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九十五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报告期内实现盈利的情况下,优先选择积极的现金分配方式。公司董事会将在定期报告中按照有关规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详细披露。”

 修改为第一百九十五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实现盈利的情况下,优先选择积极的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将在定期报告中按照有关规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详细披露。”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85,394,57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09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2009年度所需贷款额度,其中包括短期贷款、长期贷款等,前述贷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同时,在该贷款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公司董事长杨川先生在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确定银行授信具体额度和期限,并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定《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85,394,57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十、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霍熠女士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十一、备查文件

 1、《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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