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2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股本总数311,608,250 股为基数,按每10 股派2.5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和QFII实际每10股派2.25元现金)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7,902,062.50 元,结余312,227,052.06 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转增。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4月15日,除息日为2009年4月1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9年4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股利于2009年4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股利由本公司派发。
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价格调整
本次实施分红派息后,公司即将实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0.21元/股调整为不低于9.96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覃荣华
咨询电话:023—72597882 传真电话:023—72591275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