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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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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055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充,销售订单的增多,生产配套能力紧张的问题日益明显,包括车间员工、场地、生产设备等的需求,以上因素对企业的运作有着重要的影响,特别是车间员工的需求,作为生产密集型企业,拥有稳定并有一定熟练操作程度的员工队伍是十分必要的。

 应对措施:目前在工人工资水平快速上涨的情况下,公司的车间员工流动性较大,通过提高福利待遇、奖励机制留住现有人员;另一方面实施人才战略储备,在社会上引进一批新生力量进行培养、发现,两者相互相承。

 (4) 品牌知名度

 作为国内上市的小家电企业,公司前期的品牌保护、品牌战略措施做的不够。目前公司拥有的自主品牌“伊立浦”在国内的知名度不够,对企业运作有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对前期所作的品牌工作进行梳理,制定严密的品牌保护及拓展战略制度,从单纯的商标注册使用的保护角度向更高层次延伸、提高,达到该商标所代表的品牌价值为企业服务,增强企业公众形象。

 (5)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未达到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面临较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如果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实施后由于市场开拓不力无法消化新增的产能,公司将会面临投资项目部分失败的风险,使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达到进一步做强做大公司的目的。

 (三) 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1、小家电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在发达国家,小家电是居民家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用品,目前,发达国家小家电品种超过1000种,平均每户拥有20-30件小家电。随着全球产业的不断转移,中国目前凭借制造技术、物流配套和成本优势成为全球小家电制造中心,2001-2007年我国小家电出口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8%。根据有关组织的预测,虽然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导致全球经济不景气,主要发达国家的消费者购买力下降,同时全球大宗商品价格高涨对需求有所抑制,但在未来5年中,我国小家电出口预计将依然能够保持10%的增长率。

 另外,由于小家电产品单价低,消费者对产品价格的敏感性不是非常强,这导致小家电的需求增长速度相对于其他家电产品来说更加稳定。

 2、公司未来发展机遇、挑战与发展战略

 2008年,公司迎来了发展道路上的重要机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的成功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未来整个企业的经营规模、业绩、行业地位及抗风险能力都有一个质的飞跃。另外,在全球经济不景气下,对小家电行业等实体经济造成了较大冲击的影响,行业景气周期的下调,但随着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提出推动我国工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包括家用电器在内的轻工行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继续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同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提高技术产品比重,向国际化发展,做大做强成为知名品牌企业集团,以及国内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需求和更新换代速度正逐步加大,存在较大的发展机遇,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 公司面临的挑战

 1) 公司规范治理

 作为上市公司,通过前期改制辅导、IPO申报、发行、上市等过程中的逐步完善,公司管理层基本具备了进入资本市场所必需的相关知识及必要的诚信、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意识,公司建立并逐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项内控制度,并在公司内部开始执行。但我们的管理水平与一个优秀公众公司的管治仍有较大的差距,各项内控制度的制定是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是否落到了实处、是否得到了认真的贯彻需要公司各个具体职能部门认真思考。如公司上市成功,在资产规模、销售收入会有很大的提升,这对公司的规范管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需要我们在制度管理、信息透明度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

 2) 外部经营环境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全球金融海啸的影响和消费者信心下降的影响,使得原本已经在2008年增速下降的全球小家电业进一步放缓甚至出现低迷状态。欧美等发达国家需求出现停滞,甚至下降,汇率的剧烈变化及不确定性使得新兴市场的成长受到极大的影响。市场需求不旺,甚至下降,使得小家电业本已白热化的竞争进一步推向残酷。金融海啸己对实体经济已经产生了实质性严重的影响,并且影响仅仅是开始,己出现了众多企业限产、降库存、裁员,甚至倒闭现象,小家电业的严冬已经开始,寒气正在向小家电业的各个产业扩散,未来的市场需求尚难以预测。

 另外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变化势必影响产品出口销售方面,公司生产经营业绩上升带来一定的压力。

 (2)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秉承“励精图治、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以创意、品质、速度、服务在中国小家电行业中,成为细分市场最有竞争力的MDM供应商和国内市场优秀的ESA企业,并逐步以创新产品开拓OBM业务。公司将通过持续创新不断加强和提高产品研发、制造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在国内外市场继续向高附加值业务延伸,把创新、服务作为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和战略。

 3、2009年经营规划

 预计在2009年小家电行业有所回暖的市场前提下,公司保持销售规模的稳定性,经营成果与2008年基本持平。公司将继续努力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单位成本,持续进行新产品开发,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2009年是公司进一步迈向规范化、标准化、国际化和创新型企业重要的一年,为实现上述经营计划,公司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需要在企业管理、经营、技术等方面有创新的理念和方法,需要通过持续完善的人才培养、考核和选拔体系,满足企业不断创新的需要。新的组织结构应该进一步增强各机构职能;加强各机构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提高各机构的规划能力、管理效率和执行能力。

 (2)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管理层的自我学习能力,提高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员工培训、考核和选拔制度;系统培训员工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工作态度,尤其是培养员工认真、自觉做好每一件事的态度;进一步完善员工考核制度,及时选拔优秀的管理人员。

 (3)需要加强研究队伍的建设,加大技术开发的投入,加快技术管理人才和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建立研究、开发、量产科学管理系统,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和量产进程;建立技术创新激励制度,鼓励员工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根据市场的需求,不断开展新项目、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4) 需要加强全球化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建立多层次的市场开拓、产品销售模式,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策划能力,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全球化营销人才,提高公司营销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能力。加快全球化开拓的步伐,加强南美、东南亚、欧洲等地区的市场开拓,实现当地化开拓和服务。同时加大在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扩大市场覆盖区域;扩大产品线、应用领域,提高市场份额,为实现全球化市场发展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招股说明书中未有按会计年度投入金额的披露,故无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2: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商用智能厨房电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建设期为1年,达产期为3年。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销售收入11,043万元,税后净利润883万元。该项目正按计划进度建设中,本年度试产产生效益,新增销售收入768.14万元,新增税后利润13.00万元。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1,694,646.99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735,774.0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配原则,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573,577.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961,785.56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0,123,982.18元。 鉴于目前宏观经济下调的影响,2009年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不确定性较大,预计资金需求将出现较大缺口。为了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同时结合2009年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公司拟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余下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每股价格1元,本年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50,800,099.95元,转增股本36,000,000.00元后,资本公积余额为114,800,099.95元。

 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00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人民币)万元

 ■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份限售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立邦(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792.5万股)、股东佛山市南海伊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385万股)、股东佛山市南海伊拓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22.5万股)承诺:自伊立浦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伊立浦电器股份,也不由伊立浦电器回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暨立邦(香港)的控股股东简伟文先生承诺:自伊立浦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立邦(香港)的股权;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在立邦(香港)间接持有的伊立浦电器的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立邦(香港)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佛山市南海伊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佛山市南海伊拓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简伟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其以后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三)实际控制人对诉讼有关损失赔偿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简伟文2008年2月28日签署了关于“立邦”商标诉讼或有赔偿款的《承诺函》,承诺:若因该诉讼给伊立浦电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简伟文对伊立浦电器足额补偿。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遵守了其所做的承诺,上述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与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诉讼情况的说明

 (一) 商标使用权方面的纠纷

 1、2007年11月16日,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邦涂料”或“原告”)以商标侵权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以下简称“公司”)及上海长宁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被告二,以下简称“被告二”),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伊立浦电器停止生产带有“立邦”、“立邦电器”字样的家电产品,并停止在产品装潢和广告宣传品上使用“立邦”、“立邦电器”字样;(2)请求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销售带有“立邦”、“立邦电器”字样的家电产品,停止在店堂装潢中使用带有“立邦”、“立邦电器”字样的广告宣传品;(3)判令伊立浦电器赔偿原告损失含合理费用人民币1200万元(暂定,最终以本案查明的相关证据为准主张赔偿);(4)判令被告二对伊立浦电器赔偿款中的20 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判令两名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在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中诉称,原告为“立邦”系列文字商标专用权人,并且该系列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广泛,覆盖了国际商品分类表中的44个类别,其中包括国际商品分类表中的第2类(第1692156号注册商标)和第11类(第1698083号注册商标)。2003年1月,立时集团国际有限公司与武汉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立邦”商标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为驰名商标、后于2005年被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2006年5月在原告与重庆罗利达商贸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中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该“立邦”文字商标分别于2005年被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6年被临澧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驰名商标给予保护。原告认为两被告的行为,既构成对原告在第2类商品上注册的第1692156号“立邦”驰名商标的侵权,也构成了对其在第11类商品上注册的第1698083号“立邦”注册商标的侵权。

 (二) 企业名称、姓名使用方面的纠纷 2008年8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08)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188号)、《传票》、《调解征求意见书》、《民事裁定书》((2008)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188号)等文书,通知公司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立邦涂料起诉公司及上海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一案进行开庭审理。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确认被告一先后使用“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作为其企业名称侵害了原告的在先的企业名称权、第11类商品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及第2类商品的驰名商标权;(2)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佛山市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家电产品,并停止在产品装潢、广告宣传品、《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其后的上市文件中使用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立邦电器很有限公司等企业名称;(3)请求判令被告一销毁带有“立邦”字号企业名称的库存产品、产品包装及宣传材料;(4)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两原告损失人民币2100万元(暂定,最终以本案查明的相关证据为准主张赔偿);(5)请求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销售带有“佛山市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家电产品;(6)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诉讼理由:原告以被告一侵犯“原告的在先的企业名称权”、“第11类商品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第2类商品的驰名商标权”;被告二销售带有“佛山市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家电产品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和解

 2008年9月1日,公司与立邦涂料双方就立邦涂料诉公司:1、商标使用侵权;2、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两案进行了协商,达成了一致共识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1、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

 立邦涂料(广东)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为一揽子解决就分别将“立邦”、“立邦电器”作为字号、企业名称、商标和产品包装等使用而产生的权利冲突问题(以下统称“权利冲突”),甲、乙双方进行了本次磋商,达成以下共识:

 (1) 甲方同意,签署本和解协议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2007)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399号案件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2008)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188号案件申请撤诉。诉讼费用,一中院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乙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天内支付甲方;二中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 乙方同意,自签署本和解协议起十日内,将乙方持有的全部“立邦”和“立邦电器”商标专用权或申请权有偿转让给甲方,转让费用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元(大写:壹元整),转让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3) 乙方同意,自签署本和解协议时起,不再在任何地方试图或谋求申请注册“立邦”和“立邦电器”商标;甲方同意,自签署本和解协议时起,不再在任何地方试图或谋求申请注册“伊立浦”商标。

 (4) 乙方同意,自签署本和解协议时起,除为了合理说明乙方企业的历史沿革等非商业通途之外,乙方不再在其企业名称、字号、上市的股票名称、产品或广告宣传中等使用“立邦”和“立邦电器”字样。

 (5) 同时本和解协议适用于双方的参股或控股等形式的关联企业(立邦(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和立邦(美国)有限公司可以保留企业字号)。只要双方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及关联企业均不就前述“权利冲突”再向对方及对方关联企业追究法律责任。

 (6) 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千万元)

 (四) 其他相关信息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分别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立邦涂料申请案件撤诉的民事裁定书,公司对和解协议的主要条款亦履行完毕。

 从2007年7月开始,为保持产品商标和公司字号的一致性,公司对国内产品销售全部使用“伊立浦”商标。2008年3月14日,公司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伊立浦”商标注册证。上述关于公司持有的全部“立邦”和“立邦电器”商标专用权或申请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也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人民币)元

 ■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08年2月22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07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08年发生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2008年度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08年7月13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2008年9月19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08年10月2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2008 年召开的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审议事项的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高层管理人员各项职权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的职权,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财务监管体系,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较为完善,制度健全;公司2008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经董事会通过2008年9月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以上事项的决策程序有效,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发展。

 2008下半年以来,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导致全球宏观经济的不景气,主要发达国家的消费者购买力下降,公司销往美国市场的电烤炉订单下滑、销往日本市场的订单达不到预期的增长。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和谨慎起见,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节奏有所减缓,使得项目的投资进程与投资计划有一定差异。

 5、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资产和出售重大资产行为。

 6、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行为的情况。

 经审查公司2008年度审计报告及有关资料,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体现了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没有出现对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或有损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7、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审查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其有关资料,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8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任何对外担保行为。

 8、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出具保留意见或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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