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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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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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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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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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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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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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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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天相国债全价指数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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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三)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净资产不少于60%,最高可达基金净资产90%,其余资产除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外,还可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可转债、央行票据、回购、权证等。另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二条(八)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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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过去两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 2007年0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2008年12月31日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成立于2004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旗下的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元人民币,两家股东分别持有67%和33%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今后,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光大保德信旗下管理着六只开放式基金,即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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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在2008年1月7日通过网上配售认购了由本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的股票 “宝钛配售”(700456)141557股,本基金已于1月22日将中签的股份全部卖出,未对本基金资产造成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事件非常重视,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强化了业务流程的控制,要求所有相关人员切实做到勤勉尽责,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充分保护持有人利益,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基金在获得投研团队、交易团队支持等各方面得到公平对待,本基金管理人从投研制度设计、组织结构设计、工作流程制定、技术系统建设和完善、公平交易执行效果评估等各方面出发,建设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目前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四只股票型基金,分别为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光大量化核心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光大红利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光大新增长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光大量化核心基金采用数量化投资方法进行管理,对于具体投资对象特征没有规定;光大红利基金主要投资于高分红类股票,高分红类股票为实际或预期现金股息率(税后)大于当期活期存款利率(税后)的股票;光大新增长基金主要投资于符合新增长模式且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并强调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家重点支柱行业中按总市值排名前三分之一的大盘绩优股。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四只基金虽然均为股票型基金,但是投资风格并不相似,因此其业绩并不具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08年中国经历的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将记入史册,包括年初1月份全国范围的特大雪灾、年中多次重大安全事故包括4月28日的济南铁路局的火车撞车事故、5月12日的四川汶川8级大地震、8月8日的奥运会开幕式、美国造成的全球性重大金融危机、股市大跌等等,对中国股市都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客观影响。综观中国GDP与消费增长的数据,中国GDP自2007年6月的12.6%下滑以来,已连续5季下滑,2008年3季度GDP仅有9%,且出现下滑速度加快势头;随着2008年下半年全球经济危机的恶化,2008年6-9月四个月,中国消费增长在23%以上高位横盘后,10月开始出现快速下滑,该数据仅有22%。消费增长的快速下滑,使政府推动消费的努力遭遇较大的挑战,从趋势看仍有继续下滑可能。作为经济晴雨表的股市,沪深300从5600点直接跌到1600左右整体幅度达到70%,沪指和深成指位列跌幅第四和第五位。
回顾2008年,挫折让人成长2008年真的让我学到许多。的确,由于年初受牛市思维及向好的宏观数据的影响,过于乐观的预期市场造成仓位过重,特别在结构上偏重于银行等大盘蓝筹股的配置方面,虽然在二季度有效下降周期板块的配置比例,同时上升债券的配置比例,但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经济下降速度加快,使得整体股票的估值出现了系统性下调,造成我们组合在这整年表现不甚理想。影响到股市的因素众多,但作为经济的睛雨表最终大盘的走势还是取决于宏观经济面本身。转眼就要到2009年,金融风暴仍在进行,宏观经济方面美国方面是不乐观的,房市下跌、股市下跌、失业率上升、银行去杠杆化、消费能力丧失、经济步入衰退,这都是很明显的事实。问题只是,这个衰退会有多深,持续的时间会有多长。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相对于美国,中国的情况乐观一点,虽然在整体世界经济不良的情况下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比如说房市、股市大幅下跌,中小企业倒闭数量增加,失业率增加,国内消费的增长会因此受到很大的抑制,而出口是受冲击最大的一块。幸运的是中国在下半年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并通过4万亿来拉动经济,此类措施是为了有效保证了明年GDP的增速在8.5%左右。这种刺激经济的做法,它的必要性和及时性是毋庸置疑的。
展望2009年的行情,由于按照市场对2009和2010年经济的一致预期,2009年可能还不是宏观经济反转的时候,因此市场也不可能完成由熊到牛的快速转变。但是根据国泰君安对通缩期间各个国家市场的统计分析,股市通常在通缩发生前大幅下跌,而在通缩之后一年如果不是进入大萧条时期股票市场可以取得正收益,因为股市之前的下跌已经反映了很差的经济预期。这种情况同样适用2009年的中国股市。而股市上涨的主要动力是估值的提高,业绩贡献为辅。而估值的提高主要源自于投资者在通缩期间对经济复苏和上市公司业绩复苏的憧憬,造成这种预期的可能会是政策、宏微观数据、估值水平、流动性状况等各种因素,而这些因素结合起来会在不同时段对市场交替产生主导性的影响,市场也会随之震荡,2009年我们要在市场震荡中寻找机会。
由于2009年各个行业的机会可能会随着季度业绩的波动而波动,介入时机对操作很重要。在基本面没办法形成明确利好预期的情况下,政府政策和导向成为了主要的风向标。因此2009年必定是主题投资盛行的一年。我们必须关注的除了政府政策下的“保增长”主题(主要是基建投资)之外,“促转型”相关的主题可能更加重要,其中包括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家电下乡、农业改革农村消费、医改、世博等。另外,观察到在目前的估值区域,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国资委的鼓励之下,开始主动寻求资产注入和行业重组的机会,对此我们不能忽视。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监管机关有关规定和《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的财务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由公司分管高管、运营部、投资研究部(包括基金经理、研究团队、数量分析小组)、IT部代表人员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选择基金估值模型及估值模型假设,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决策机制,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审计师沟通后形成建议意见,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估值委员会向公司管理层提交推荐建议前, 应审慎平衡托管行、审计师和行业的意见,并必须获得估值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
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成员包括研究团队代表1人、基金经理代表1人、数量分析小组代表1人、基金会计代表3人、与估值相关的IT工程师1人、运营部主管1人、公司分管运营的高管1人。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参与讨论,仅享有一票表决权。
委员会对各相关部门和代表人员的分工如下:投资研究部和运营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运营部根据估值的专业技术对需要进行估值政策调整的品种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委员会讨论,负责就估值政策调整的合规事宜与监察稽核部协商,负责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进行日常估值业务并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负责与托管行、审计师、行业、监管机关沟通估值调整事项;投资部数量小组负责审核估值政策调整对投资业绩、投资决策、投资绩效和风险评估的影响;IT部就估值政策调整的技术实现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为净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对本基金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2009年3月30日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安永华明(2009)审字第60467078_B05号,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正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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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4685元,基金份额总额18,789,195,415.7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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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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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23号文《关于同意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07年8月24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9,905,973,604.8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不少于60%,最高可达基金资产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指数+25%*天相国债全价指数。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基金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 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 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C.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 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 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 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基金简称 |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 |
交易代码 |
360007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7年8月24日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8,789,195,415.79份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追求投资回报的实现,在严格管理风险的基础上,根据证券市场的变化进行行业配置,通过科学投资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追求绝对收益的基金,强调在敏锐把握证券市场和中国经济变化方向的基础上,适当配置资产在各类证券和行业之间的比重,通过收益管理和稳健的投资操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在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国家重点支柱型产业。在个股选择上,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目标行业内按总市值排名前三分之一的大盘绩优股。 |
业绩比较基准 |
75%×沪深300指数+25%×天相国债全价指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主动操作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品种。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名称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伍文静 |
张燕 |
联系电话 |
021-33074700-3105 |
0755-83199084 |
电子邮箱 |
wuwj@epf.com.cn |
0755-83195201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20-2888或021-53524620 |
95555 |
传真 |
021-63351152 |
0755-83195201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epf.com.cn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08年 |
2007年0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12月31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4,189,879,123.14 |
137,904,580.05 |
本期利润 |
-11,454,624,718.74 |
468,070,712.31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5933 |
0.0303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55.63% |
5.6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08年 |
2007年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5315 |
0.0054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8,803,440,022.61 |
19,978,811,825.51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4685 |
1.0560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13.18% |
2.24% |
-13.38% |
2.28% |
0.20% |
-0.04% |
过去六个月 |
-28.97% |
2.21% |
-25.69% |
2.24% |
-3.28% |
-0.03% |
过去一年 |
-55.63% |
2.38% |
-53.55% |
2.28% |
-2.08% |
0.10%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53.15% |
2.19% |
-51.98% |
2.09% |
-1.17% |
0.10%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高宏华 |
基金经理 |
2007-8-24 |
- |
16 |
高宏华女士,法国格勒诺布尔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在鞍山证券上海总部任行业研究员;1997年至2001年在鞍山证券任投资经理;2001年5月至2004年6月在上海成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投资部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在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8月至2007年8月任本公司投资部高级研究员,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0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期间 |
一、收入 |
|
-11,157,650,670.20 |
645,547,277.17 |
1.利息收入 |
|
35,971,004.09 |
12,187,555.43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
20,741,236.35 |
9,553,343.32 |
债券利息收入 |
|
6,700,410.82 |
6,787.38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8,529,356.92 |
2,627,424.73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
-3,932,830,786.97 |
301,103,708.94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4,055,036,164.43 |
298,358,614.29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2,297,609.51 |
1,031,831.08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5,209,261.61 |
888,830.90 |
股利收益 |
|
114,698,506.34 |
824,432.67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7,264,745,595.60 |
330,166,132.26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3,954,708.28 |
2,089,880.54 |
二、费用(以“-”号填列) |
|
-296,974,048.54 |
-177,476,564.86 |
1.管理人报酬 |
|
-206,414,577.30 |
-83,370,791.63 |
2.托管费 |
|
-34,402,429.61 |
-13,895,131.87 |
3.销售服务费 |
|
- |
- |
4.交易费用 |
|
-55,448,706.15 |
-79,955,747.67 |
5.利息支出 |
|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 |
6.其他费用 |
|
-708,335.48 |
-254,893.6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11,454,624,718.74 |
468,070,712.31 |
所得税费用(以“-”号填列)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11,454,624,718.74 |
468,070,712.31 |
项目 |
本期
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8,920,142,103.32 |
1,058,669,722.19 |
19,978,811,825.51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1,454,624,718.74 |
-11,454,624,718.74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减少以“-”号填列) |
-130,946,687.53 |
410,199,603.37 |
279,252,915.84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3,573,499,516.18 |
-98,906,310.18 |
3,474,593,206.00 |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
-3,704,446,203.71 |
509,105,913.55 |
-3,195,340,290.16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8,789,195,415.79 |
-9,985,755,393.18 |
8,803,440,022.61 |
项目 |
2007年0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期间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9,905,973,604.86 |
- |
9,905,973,604.86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468,070,712.31 |
468,070,712.31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减少以“-”号填列) |
9,014,168,498.46 |
590,599,009.88 |
9,604,767,508.34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0,651,745,774.96 |
624,862,842.10 |
11,276,608,617.06 |
2.基金赎回款 |
-1,637,577,276.50 |
-34,263,832.22 |
-1,671,841,108.72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8,920,142,103.32 |
1,058,669,722.19 |
19,978,811,825.51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08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7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
|
银行存款 |
|
1,347,531,055.06 |
1,472,457,109.65 |
结算备付金 |
|
10,879,653.05 |
10,629,113.50 |
存出保证金 |
|
760,000.00 |
25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7,133,538,563.51 |
17,472,030,895.34 |
其中:股票投资 |
|
6,569,346,563.51 |
17,466,670,307.34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
564,192,000.00 |
5,360,588.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2,442,018.1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17,000,475.50 |
1,048,901,573.35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27,882.92 |
91,910,961.83 |
应收利息 |
|
13,632,176.53 |
1,027,573.84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297,544.20 |
20,354,425.0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资产总计 |
|
8,823,667,350.77 |
20,120,003,670.6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08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7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付赎回款 |
|
2,038,902.16 |
96,102,300.1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11,744,793.31 |
24,086,978.48 |
应付托管费 |
|
1,957,465.52 |
4,014,496.38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
3,292,502.00 |
16,154,609.56 |
应交税费 |
|
- |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
1,193,665.17 |
833,460.63 |
负债合计 |
|
20,227,328.16 |
141,191,845.15 |
所有者权益: |
|
|
|
实收基金 |
|
18,789,195,415.79 |
18,920,142,103.32 |
未分配利润 |
|
-9,985,755,393.18 |
1,058,669,722.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8,803,440,022.61 |
19,978,811,825.5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
8,823,667,350.77 |
20,120,003,670.66 |
项目 |
本期
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0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期间 |
当年应支付的托管费 |
34,402,429.61 |
13,895,131.87 |
其中:当年已支付 |
32,444,964.09 |
9,880,635.49 |
年末未支付 |
1,957,465.52 |
4,014,496.38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系列产品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所管理的集合理财产品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0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期间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光大证券 |
5,532,397,766.75 |
28.47% |
1,347,546,574.09 |
6.77%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0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期间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光大证券 |
17,292,931.51 |
28.45%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0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期间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光大证券 |
3,607,659.21 |
14.83%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光大证券 |
4,702,539.35 |
28.80% |
1,012,737.52 |
31.00% |
关联方名称 |
2007年0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期间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光大证券 |
1,104,984.28 |
6.84% |
1,104,984.28 |
6.84% |
项目 |
本期
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0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期间 |
当年应支付的管理费 |
206,414,577.30 |
83,370,791.63 |
其中:当年已支付 |
194,669,783.99 |
59,283,813.15 |
年末未支付 |
11,744,793.31 |
24,086,978.48 |
(下转D07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