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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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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9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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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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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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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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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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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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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以前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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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1.1大成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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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2大成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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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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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依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180天。本基金在3个月的初始建仓期结束后,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已达到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

 2、为使本基金业绩与其业绩比较基准具有更强的可比性,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自2008 年6 月1 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税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变更为“税后活期存款利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图从2005 年6 月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 年5 月31 日为原业绩比较基准(税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走势图,2008 年6 月1 日起为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走势图。

 3.2.3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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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6月3日,200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05年6月3日至2005年12月31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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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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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和《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5日内、10日内)同向、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并未发现异常差异。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根据各基金合同,目前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未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基金。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08年,受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因素影响,中国经济从过热转向冷却,物价从通胀转向轻度通缩。上半年经济偏热,在国际油价高企的支撑下,高增长和高通胀并行,人民币不断升值。下半年,金融危机影响全球,国内经济增长也迅速减慢。与经济相对应,宏观经济政策也出现剧烈转向,上半年中央在通胀压力下不得不出台限价等计划性调控手段,下半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回落而出台“4万亿投资”等强力刺激经济反弹的经济政策,货币政策也从上半年的“限制信贷”的紧缩性政策转向4季度的“快速降息以及注入流动性”的宽松政策。

 受宏观面政策面等因素影响,2008年债券市场跌宕起伏,既经历了市场低谷,又经历了快速上涨期。2008年的债券行情基本分为三个阶段,一季度,债券市场被年初机构投资者的刚性需求推高,收益率曲线下行,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从4.4%下降至4.0%,降幅近40个基点。第二阶段从四月到八月中旬,随着CPI、PPI等指标屡创新高,通胀预期再度提升,引发市场加息预期。央行连续数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市场资金面趋紧,市场信心受到打击,债券市场一路下跌,收益率曲线回升到年初水平。第三阶段自8月中旬至年底,国际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转移,我国经济也面临外需下降,经济放缓等困境,货币政策正式进入降息通道,股市的深度调整也使得大量资金从股市转战债券市场。此后债券市场峰回路转、高歌猛进,至年底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下降180个基点,创出2.7%的新低。全年来看收益率曲线整体下行且急剧陡峭化。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品种来看,资金面由适度紧张转为极度宽松,至四季度公开市场操作中央行票据发行量逐步减少,使得以短期回购和一年期央票为代表的货币市场利率大幅下降,其中一年期央票收益率下降了近300个基点。短期融资券等信用产品的信用利差出现分化,由于短期央票利率降幅迅猛,AAA级短期融资券和央票的利差小幅扩大,而AA级和A级的短期融资券的利差均扩大显著。

 2008年本基金在投资管理过程中继续贯彻稳健操作的原则,高度重视组合的流动性管理和安全性管理。具体来说,本基金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分析、未来投资期内持有人申购赎回带来的基金流动性变化预测以及货币市场利率判断的基础上,辅以情景分析等技术和数量手段进行资产配置决策。

 在流动性管理方面,首先,合理的期限结构安排为流动性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本基金在资金面趋紧的上半年采取短久期策略、到期日平均分布策略不仅规避了部分利率风险,而且在提升基金整体组合收益率的同时保证了流动性。在资金面极度宽裕的下半年,果断加长久期,充分获取债券牛市行情的投资收益。其次,本基金在及时调整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债券品种投资比例的基础上,主动积极的做好流动性管理。

 在类属配置层面上,2008年本基金同时注重央票、金融债和信用产品的投资。首先,在流动性和收益管理等多重考虑下,上半年短期债券收益率小幅波动,本基金重点增加配置了流动性较好的一年期央票和政策性金融债,有效规避利率波动的风险。下半年,在对债券市场上涨预期明确及市场资金面持续宽松的情况下,继续增加配置了期限较长且流动性较好的一年期央票和政策性金融债,重点加大了对高信用等级短期融资券的投资比例,充分获取债券牛市行情的投资收益。同时继续持有浮动利率债券品种以保持较高票息。其次,由于2008年新股发行明显减少,市场回购利率波动降低,本基金减少了交易所逆回购的操作,同时加大了组合的债券投资比例,有效增加了债券利息收入。

 以上操作让本基金在上半年债券市场震荡起伏的情况下,及时把握市场机遇赢得了稳定的收益。

 2008年债券市场的跌宕起伏给了本基金波段投资操作的机会。本基金组合全年先短后长的久期策略有利于提升基金整体组合收益率,同时保证了流动性。本基金在及时调整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品种的投资比例的基础上,做好流动性管理,同时进行主动和积极的收益管理。另外合理的期限结构安排为季度内持有人申购赎回带来的流动性管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008年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A类净值收益率为3.7332%,B类净值收益率3.9814%,期间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136%,本基金净值表现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09,考虑到中央持续出台的刺激政策以及中国经济内生动力,我们有理由对宏观经济复苏保持一份谨慎乐观,总需求的恢复程度虽有不确定性,但回到2008年底低点的可能性不大,物价有望从上半年的轻微通缩转变为下半年的正增长,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有望从下半年开始逐步恢复中性,人民币汇率基本保持稳定。

 综合宏观面、政策面和资金面等因素,我们认为如果没有超预期的利好因素出现,2009年债市难以重复2008年的火爆牛市行情。宏观与政策领域可能出现的回升和调整增大了债券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2009年上半年宽松的货币政策仍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资金面,银行体系资金保持宽裕。尽管资金面对债券市场有推动作用,但随着降息节奏的放缓,债券收益率下降空间逐渐减小。经济复苏、降息通道接近尾声的预期使得中长期债券的收益率上行压力较大。而短期债券品种收益则受资金面影响较多,若大盘新股再度开闸,短期资金面压力增加,货币市场利率将出现小幅震荡调整。全年债券市场可能出现大幅震荡调整的走势。

 本基金在2009年将密切关注金融市场的变化,在稳健操作的原则下,高度重视组合的流动性管理和安全性管理。基于市场基本面和资金面以及投资人结构变化的判断,本基金2009年将继续保持投资组合的高流动性,严格控制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在具体投资品种上,本基金投资仍将以央票、金融债和浮动利率债券为主。同时继续充分利用市场机会进行利差套利,为投资人获取更多的无风险收益。

 非常感谢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的长期信任和支持,作为现金管理工具,我们将始终把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基金收益的稳定性放在首位,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坚持规范运作、审慎投资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争取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6名成员中包括两名基金经理。

 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和金融工程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有关原则的规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按日结转份额,每月集中支付收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分配利润105,130,814.53元,报告期内已分配利润105,130,814.53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8年度,中国光大银行在大成货币市场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8年度,中国光大银行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也能够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

 2009年3月26日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09)审字第60469430_H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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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0,970,361,152.41

 份。其中,大成货币A的份额为2,920,570,463.75份,大成货币B的份额为8,049,790,688.6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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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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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报表附注

 7.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都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2 税项

 1、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及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3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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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4.1.1 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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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4.2 关联方报酬

 7.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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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上述表格中“本年已支付”的金额不包含本年已支付的上年应付管理费的金额。

 7.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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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2.上述表格中“本年已支付”的金额不包含本年已支付的上年应付托管费的金额。

 7.4.4.2.3基金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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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银河证券2007年5月31日前为管理人股东。

 2.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B级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计算结果后当日完成复核,并于当日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

 3.上述表格中“当年已支付”不包含当年已支付的上年的应付销售服务费的金额。

 7.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2008年度未与关联方进行其他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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