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26日公布《加快我省资本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培育改制一批、辅导申报一批、发行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在政策方面给予拟上市公司引导和支持,鼓励以市场化为主导、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并购重组。
《意见》提出,每年重点培育拟上市的企业60家,进入上市辅导的企业30家,争取有10家以上的企业上报发行材料,有5家以上的企业首发或借壳上市。由陕西省金融办负责建立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形成陕西省企业上市梯次推进格局。
同时,在政策方面给予拟上市公司引导和支持,在部分税收和费用方面,也予以返还或者减免。在陕西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上市扶持专项资金,为重点培育的后备企业垫付上市前期费用。在申请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国债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等方面,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陕西省金融办表示,对已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公司质量,《意见》鼓励以市场化为主导、支持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并购重组。支持主业突出、竞争优势明显、融资能力强的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同行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促进优质资产向优势上市公司集中,使其成长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侯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