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8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5年3月2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证监会2008年2月27日颁布的《关于2007年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相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要求计算及披露;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3月2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3月20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3月20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三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条(三)投资范围、(八)投资组合限制与禁止行为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180天;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3月20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3月2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前拥有共同基金募集和管理资格、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9只开放式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752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还管理多个专户组合和企业年金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任职日期说明:杜海涛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公告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未发生当日反向交易、交叉交易和清算不到位的情况。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因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没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08年各期限的货币市场品种利率纷纷走出“高台跳水”的行情。以1年期央票为代表的长期货币市场利率在前9个月基本上维持在4.06%的水平,期间虽有所波动但幅度有限;10月份之后利率大幅度下降,一度至1.1%的水平。而以7天回购为代表的短期货币市场利率,在前9个月基本上围绕3%的水平波动,4季度也出现跳水行情,最低至1%的水平。
货币市场利率的走势主要取决于货币政策。08年货币政策调控基调经历了上半年的“从紧”、3季度的“适度从紧”、4季度的“适度宽松”的转变;具体到政策层面上半年虽然没有延续07年的加息政策,但是连续6次累计3%的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同时通过公开市场大幅度回笼货币,使得银行体系资金维持偏紧格局,1年期央票利率始终维持在4.06%的水平。3季度宏观调控基调虽有所转向,央行下调了贷款利率和法定准备金率,但是公开市场仍以净回笼为主,导致1年期央票利率仍维持在4.06%的水平。4季度央行累计降息1.89%,持续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和超储利率,同时公开市场暂停了3年期央票发行、减少了1年期央票的发行频率,使得各期限的货币市场利率出现跳水行情。
工银货币08年每万份累计实现收益402.33元,本期净值收益率为4.1048%,期间业绩基准收益率为3.4340%。
回顾工银货币08年以来的操作:上半年主要以防范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为主,严控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同时清空了组合中实际存续期限超过1年期的浮动债,为将工银货币打造为真正现金管理工具做准备。下半年,在判断货币市场利率上升风险有限的情况下,工银货币加大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并且重点配置高收益的央票和资质优良的短期融资券;随着9月份以来货币市场利率“坠落”式下降,为控制组合偏离度,工银货币兑现了部分浮赢。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09年货币市场基金将迎来低利率市场环境。
随着宽松货币政策的逐步兑现,央行大幅度下调基准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导致货币市场利率在过剩资金的推动下不断下移。目前一年央票利率已经逼近1%的历史低位;其他各期限货币市场利率也都大幅度下行。而且基于我们对于宏观经济的判断,09年宽松货币政策基调并不会发生改变,因此这种低利率的市场环境仍将维持相当长一段时间。
低利率的市场环境意味着货币市场基金更低的收益率水平;随着基金组合中原有券种的逐步到期,基金再投资必然要面对低利率的市场环境。
就工银货币来看,09年基金操作首要考虑的仍是组合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因为低利率市场环境,意味着更多的投资机会,由此市场对于货币基金的流动性也将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的操作策略将是严控组合流动性风险、严控组合在货币市场利率波动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潜亏,在严控风险的情况下,适当兼顾基金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职责分工
4.6.1.1.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4.6.1.1.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或净损失)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下一日基金收益分配,并按月结转到投资者基金账户,使基金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00元。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
2、本基金于本报告期间累计应分配利润421,124,442.70元,实际分配收益 421,124,442.70元,其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415,377,345.85 元,计入应付利润 5,747,096.85元。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累计分配收益 60,399,998.3 元,其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 59,072,196.09元,计入应付利润1,327,802.21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为200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37,584,799,562.4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 22号文《关于同意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3月2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8,839,895,811.4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并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6个月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7.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7.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差错更正事项。
7.4.5税项
1.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及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6 关联方关系
■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2、上述表格中“当年已支付”不包含当期已支付的上期应付管理费。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2、上述表格中“当年已支付”不包含当期已支付的上期应付托管费。
7.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2、上述表格中“当年已支付”不包含当期已支付的上期应付销售服务费。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 1、本基金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时所适用的费率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费率 。
2、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3、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4月17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5000万元人民币,申购费率为零;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12月15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基金5000万元人民币,赎回费率为零;截止2008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649,644.56份。
7.4.7.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上述各关联方及托管人股东承销的证券。
7.4.8 期末(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