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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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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0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8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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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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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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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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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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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8月31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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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8月31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8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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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条(二)投资范围、(七)2、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即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0%-95%,债券及现金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5%-40%。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8月31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史收益率的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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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8月31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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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前拥有共同基金募集和管理资格、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9只开放式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752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还管理多个专户组合和企业年金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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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任职日期说明:

 1)张翎的任职日期为公司执委会决议日期;

 2)曹冠业的任职日期为公司执委会决议日期。

 2、离任日期说明:无。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曾网上认购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的股票“金钼股份”16万股,已于上市首日全部卖出,未对本基金财产造成损失。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未发生当日反向交易、交叉交易和清算不到位的情况。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因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没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08年中国股市呈现一路下行走势,证券市场跌幅创出历史纪录。本基金自1季度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系统风险对组合的负面影响,大幅减少了股票资产的配置,并长期保持低仓位运作。在行业配置上大幅超配了消费、基建类股票,回避原材料和能源等强周期类股票,以减少组合的Beta值,使本基金在一路下行的行情中,显示了较强的抗跌性。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460 元,累计净值为2.745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2.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对2009年经济基本面的判断是前低后高,并相信随着各国拯救经济措施的实施,全球经济基本面将于2009年底至2010年初走出低谷。展望2009年上半年,受到全球性经济周期下降影响,出口依然受到较大的压制,经济仍将惯性下行。但随着我国政府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逐步实施,经济回落速度将减缓,并且可以预期GDP增速将逐步回稳。实体经济结构分化将明显加剧,在出口、部分制造业、原材料等行业景气继续维持低位的同时,中央投资拉动的铁路、电网、新农村建设等相关行业将处于景气上行状态。

 目前全球各国利率都处于历史低位,资金面充裕的流动性可能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全球股市阶段性恢复的重要因素。特别是我国的证券市场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支持下,流动性将得到实质改善。尽管经济基本面仍然不支持市场全面走牛,但市场仍可能出现局部和阶段性的“牛”市特征表现。

 我们判断2009年A股市场总体走势可能呈现前高中低后再高的态势,全年来看震荡向上。从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本基金将采取比上年度更加积极的股票仓位选择。

 在行业选择方面,注重在金融、房地产、公用事业、医药、基建等方面的投资。在主题投资方面,择时投资上海本地股、新能源、创投、节能减排等。在个股选择上,注重挖掘具有核心竞争力、现金流强、具备持续增长潜力、管理优秀的公司。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 职责分工

 (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 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成员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2008年4月15日,本基金网上认购中签了16万股由本托管人控股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的股票——“金钼股份”,本托管人对此向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提示,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本基金管理人于上市当天(2008年4月17日)全部卖出该股票。

 本基金本期利润为-4,245,776,554.87元,本期已实现收益为-1,879,520,340.70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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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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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 0.6460元,基金份额总额9,451,561,606.3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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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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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2号文《关于同意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批复》批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5年8月31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4,346,628,875.4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经营稳健、具有核心竞争优势、价值被低估的大中型上市公司,以实现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的目标。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60%-95%,债券及现金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5%-4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5%。

 2007年11月16日(拆分日),本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拆分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3.6305元,根据基金份额拆分公式,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第9位以后舍去)为3.630506051。本基金管理人于拆分日,按照 1:3.630506051的拆分比例对本基金进行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采用的会计估计发生变更。

 7.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7.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开始,对旗下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估值方法确定公允价值,并已发布相关公告。

 7.4.4.2.1 估值政策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7.4.4.2.2 估值模型

 对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

 对于需要进行估值的股票,使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分为两个步骤:第一,在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第二步,根据第一步所得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7.4.4.2.3 估值假设

 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所在的交易所现均为活跃市场,估值调整包括所有停牌的股票,但不包括因召开股东大会而例行停牌的股票。

 7.4.4.2.4 估值参数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所采用的参数为在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行业指数现分别为上证行业分类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深证行业分类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

 7.4.4.2.5 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

 因上述估值事项而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本基金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核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基金2008年9月16日资产净值和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人民币32,436,450.00元,对本基金2008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的影响为减少净值人民币28,073,812.50元,对本基金本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净利润人民币28,073,812.50元。

 7.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5 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6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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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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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5%/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3、上述表格中“当年已支付”不包含当期已支付的上期应付管理费。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3、上述表格中“当年已支付”不包含当期已支付的上期应付托管费。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 1.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时所适用的费率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费率。

 7.4.7.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上述各关联方及托管人股东承销的证券。

 7.4.8 期末(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苏宁电器的“认购价格”为初始认购价格,“数量”为期末持有数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每10股转增10股同时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转增后,本基金持有的苏宁电器流通受限股票数量由1,700,000股增加至3,400,000股。

 7.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盐湖钾肥于2008年6月26日起长期停牌并于2008年12月26日复牌,但在2008年12月26日复牌日至12月31日4个交易日连续跌停,收盘价不能反应其公允价值,因此,该股票仍按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7.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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