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编号:2009-005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16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09年3月30日9时在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14楼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8名。执行董事王守观先生、张赵忠先生、杜凯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到会,分别委托董事长苏伟国先生、刘庆民先生、毕建忠先生代行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苏伟国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经审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并批准《2008年度净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录得亏损69,112,495.33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6,634,262.58元,故董事会建议本报告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三、审议并批准《董事会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及影响
公司进行2008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发现200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对参股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沈高")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新沈高20.8%的权益比例采用权益法核算属于会计差错。由于新沈高两次增资扩股后,其实收资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新沈高17.09%的表决权股份,低于20%,按照境内企业会计准则应将对新沈高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原来采用的权益法更正为成本法。
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计算对新沈高长期股权投资所占新沈高表决权股份时,误将公司参股20.8%的联营公司--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的对新沈高表决权也计算在内。结果误认为公司拥有对新沈高20.8%的表决权股份,故对新沈高采用了权益法核算。
上述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07年度合并报表多计对新沈高长期股权投资28,996,546.06元,少计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625.52元,同时多计投资收益28,998,171.58元。公司2008年合并报表期初留存收益多计28,998,171.58元,2007年度合并报表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多计28,998,171.58元。在本报告期编制的2007年度与2008年度可比的财务报表时,已对此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二)董事会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上述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是实事求是的,对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也符合相关财务政策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四、审议并批准《续聘公司境内审计机构》
建议继续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 年度境内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五、审议并批准《续聘公司境外审计机构》
建议继续聘任香港丁何关陈会计师行为本公司2009 年度境外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六、审议并批准《提请2009年5月15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四、五项议案。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七、审议并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八、审议并批准《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
1、薪酬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为蔺文斌先生,成员为项永春先生、梁杰女士、苏伟国先生、王守观先生。
2、提名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为苏伟国先生,成员为王守观先生、蔺文斌先生、吴启成先生、项永春先生。
3、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为苏伟国先生,成员为王守观先生、毕建忠先生、刘洪光先生、杜凯先生。
4、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为苏伟国先生,成员为王守观先生、毕建忠先生、项永春先生、刘庆民先生。
5、审核委员会不作调整,主任委员为梁杰女士,成员为吴启成先生、蔺文斌先生、项永春先生、刘洪光先生。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九、审议并批准《迁移办公地址》
根据办公环境发生变化的需要,从2009年4月2日起,本公司的办公及通信地址由"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邮政编码:110001)"迁移到"中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邮政编码:110025)"。原公司总机、投资者关系热线和传真号码不变。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十、审议并批准《人事变动》
因工作变动,张赵忠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暂由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欣光先生代理董事会秘书。
附:个人简历
朱欣光先生,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高压电器专业。曾任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处技术员,本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朱欣光先生没有持本公司的股票,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构成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联人士。
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2009-006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3月30日在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楼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连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摘要》及审核意见;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2008 年度净利润分配预案》;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核意见;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董事会说明》及审核意见;(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董事会其他相关决议事项。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编号:2009-008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9年5月15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公司会议室
3、召 集 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09年5月8日下午3: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表决;
(3)为了确定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H股股东名单,本公司将于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5月15日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东股份过户登记。于2009年4月14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表决。股东须于2009年4月14日下午4:30 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 楼,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事处;
(4)任何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派一位或多个人(不论该人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5)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6)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截止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业绩报告》。
2、审议《2008年度净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录得亏损69,112,495.33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6,634,262.58元,故董事会建议本报告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审议《关于续聘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建议继续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境内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4、审议《关于续聘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建议继续聘任香港丁何关陈会计师行为本公司2009年度境外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证券帐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中国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4-23527080
4、传 真:024-23527081
5、联 系 人:闫士新、王蕾
邮 编:110025
四、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公司)出席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5月15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帐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2009-009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07年年度报告中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如下:
一、重大会计差错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进行2008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发现200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对参股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沈高")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新沈高20.8%的权益比例采用权益法核算属于会计差错。由于新沈高两次增资扩股后,其实收资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新沈高17.09%的表决权股份,低于20%,按照境内企业会计准则应将对新沈高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原来采用的权益法更正为成本法。
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计算对新沈高长期股权投资所占新沈高表决权股份时,误将公司参股20.8%的联营公司--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的对新沈高表决权也计算在内。结果误认为公司拥有对新沈高20.8%的表决权股份,故对新沈高采用了权益法核算。
上述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07年度合并报表多计对新沈高长期股权投资28,996,546.06元,少计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625.52元,同时多计投资收益28,998,171.58元。公司2008年合并报表期初留存收益多计28,998,171.58元,2007年度合并报表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多计28,998,171.58元。在本报告期编制的2007年度与2008年度可比的财务报表时,已对此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二、会计差错对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影响2008 年度净利润。
三、重新编制前、后200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主要差异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重新编制前 重新编制后 差异
长期股权投资 321,827,344.66 292,830,798.60 28,996,546.06
投资收益 83,932,926.39 54,934,754.81 28,998,171.5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8,307,955.84 -8,306,330.32 -1,625.52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3月30日召开的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上,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2007年年度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3月30日召开的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一致同意公司对2007年年度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3、公司聘请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认为:审计认为上述差错属于公司对新沈高2006年增资后拥有新沈高表决权比例计算错误所致。我们在对公司2007年财务报表审计中由于未对新沈高进行必要审计(已在2007年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未发现上述会计差错。在2008年公司财务报表中已进行了更正。该差错导致公司2007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留存收益分别多计28,998,171.58元。
4、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的意见,我们认为:(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有关规定,追溯调整符合有关程序;(2)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以前年度公司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会计差错事项的专项说明》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发现2007年公司合并报表对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沈高)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新沈高20.8%的权益比例采用权益法核算属于会计差错。由于2007年1月11日新沈高的股本结构变化,公司直接及子公司间接拥有新沈高18.87%的表决权股份,低于2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将对新沈高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原来采用的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公司2007年财务报告中计算对新沈高长期股权投资所占新沈高表决权股份时,误将公司的联营公司(非子公司)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间接拥有对新沈高的表决权也计算在内。结果误认为拥有新沈高20.8%的表决权股份,对新沈高采用了权益法核算。
上述会计差错多计对新沈高长期股权投资28,996,546.06 元,少计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625.52元,同时多计投资收益28,998,171.58元。导致公司08年期初留存收益多计28,998,171.58元。在本年度编制的2007年与2008年可比的财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审计认为上述差错属于公司对新沈高2006年增资后拥有新沈高表决权比例计算错误所致。我们在对公司2007年财务报表审计中由于未对新沈高进行必要审计(已在2007年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未发现上述会计差错。在2008年公司财务报表中已进行了更正。该差错导致公司2007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留存收益分别多计28,998,171.58元。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编号:2009-010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迁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办公环境发生变化的需要,从2009年4月2日起,东北电气发展股份公司办公及通信地址由"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邮政编码:110001)"迁移到"中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邮政编码:110025)"。原公司总机、投资者关系热线和传真号码不变。
电话:(86)24-23501976 (86)24-23527080
传真:(86)24-23527081
电子信箱:nee@nee.com.cn nemm585@sina.com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编号:2009-011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本公司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于2009年4月1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A股股票交易于2009年3月31日停牌一天。现将特别处理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股票种类:A股,股票简称由"东北电气"变更为"*ST东电",股票每日涨跌幅为5%,股票代码仍为"000585";
2、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的主要原因: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3、公司董事会关于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意见或具体措施:
针对目前公司的困难,公司董事会拟将采取以下措施争取撤销A股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1)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高度重视严格、持续、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加快建设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配置。
(3)调整销售策略,突出销售片区的重要性,并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强化市场机制培育,对重点项目和工程进行重点跟踪,对必要的市场领域和必争的市场空间加大营销力度,稳定销售市场份额。
(4)继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采购成本和生产过程控制,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5)继续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强化产品质量控制,提升品牌价值,提高公司产品的整体盈利能力。
(6)加大技改、研发资金投入,实现现有产品升级及标准化、系列化生产,提高持续创新能力,提升技术竞争力。
4、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或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本公司2009年度继续亏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办公及通信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
邮政编码:110025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nee.com.cn www.nee.hk
电子信箱:nee@nee.com.cn nemm585@sina.com
(2)公司代理董事会秘书:朱欣光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欣光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
电话:(86)24-23501976 (86)24-23527080
传真:(86)24-23527081
电子信箱:nee@nee.com.cn nemm585@sina.com
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变为:5%。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85 证券简称:东北电气 编号:2009-012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08年1月9日、4月30日、9月26日和2009年1月9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发出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诉讼本公司为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沈高公司")在国开行15,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案进展公告后,2009年3月30日本公司收到诉讼代理律师转交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于2009年3月20日做出的(2009)高执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
一、诉讼进展
北京市高院(2009)高执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院")(2008)民二终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国开行要求法院,责令包括本公司在内的相关被执行人,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其他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高执字第3 号民事裁定书;
2、以上所有合同协议、公告和法院判决书的正本。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1.4 境内审计师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境外核数师丁何关陈会计师行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本公司董事长苏伟国先生、总经理毕建忠先生及财务部部长王洪玲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于2008年8月18日解除限售5,575,991股,使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增加到654,975,763股。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8日收回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为其它非流通股股东垫付的股份合计22,827股。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1)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9日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办理股份质押登记,所持9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份自2008年7月9日起冻结。
(2)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9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办理股份质押登记,所持118,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份自2008年12月29日起冻结。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注:上述人员薪酬包括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缴纳的各类保险和公积金。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经营战略发展需要,经2009年1月2日董事会会议批准,公司同意全资附属公司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由1,000万美元增加到1,545万美元。同时,由全资附属公司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760万元(折合545万美元)出资认购全部新增股本。2009年3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经公司2008年12月12日董事会会议和2009年2月3日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09年2月6日本公司为参股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7,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期限至债务到期日起贰年止(详见2008年12月16日和2009年2月4日公告)。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