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9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0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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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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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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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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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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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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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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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初始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变更为:沪深300指数×80%+中信国债指数×20%,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图从2002年11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2月29日为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信价值指数×80%+中信国债指数×20%)的走势图,2008年3月1日起为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走势图。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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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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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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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价值增长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和《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5日内、10日内)同向、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并未发现异常差异。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根据各基金合同,目前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未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基金。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08年,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风云变幻全面超出绝大多数经济学家的预期,令各国政府措手不及。始于华尔街的次贷危机迅速发酵和蔓延成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拖累世界经济陷入衰退的泥潭,一些经济学家预言本轮全球性经济危机的严重程度甚至超过1929年的大萧条,为此各国政府不惜一切代价相继出台了空前庞大的救助措施和经济刺激计划,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些政策和措施还没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全球性经济危机仍处在蔓延过程之中。
随着本轮全球性经济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冲击逐步升级,中国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也由2008年上半年的防经济过热和防通货膨胀迅速调整为下半年的保经济增长,尽管如此,国内实体经济下滑的速度和程度仍远远超出了政府、企业和投资者的预期。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2008年GDP比上年增长9%,比2007年的11.4%大幅下滑了2.4个百分点,2009年“保八”的任务还很艰巨。
2008年A股市场的暴跌只能用“飞流直下三千尺”和“屋漏偏逢连夜雨”来形容。从年初开始,由于前两年大牛市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处于历史高位后面临较大的回调压力,股改后的大小非大面积解禁后在市场高估值的背景下有较大的套现动力,加之对国内外经济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担忧,百年一遇的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信心全面瓦解,各行业板块轮番出现雪崩式下跌,期间的4.24管理层调低印花税出现过短短几天的井喷式反弹和9.18政府宣布直接大举入市的短暂救市反弹都不过是昙花一现,反弹行情结束后,市场仍然是义无反顾地继续其熊市征途,直到11月初政府出台4万亿投资等经济刺激计划后市场才探明2008年的底部。从年初的高点算起,到11月初的市场底部,沪深300指数的跌幅高达67%,而股价从最高点下来跌幅超过90%的个股则比比皆是。4万亿投资等经济刺激计划出台后,基于对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基本面有可能在政策刺激下探底反弹的良好预期,近一年的暴跌后A股市场有相当多的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即使对于苛刻的长线价值投资者也已经非常具有吸引力了,市场人气得以逐渐恢复,在相关受益板块的带领下,跨年度的震荡反弹行情逐步展开。
2008年本基金在组合管理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年初至11月初,各行业轮番暴跌,由于我们严重低估了市场环境的恶劣程度,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满足于保持中等偏低的股票仓位,没能通过大幅度降低股票仓位来有效降低组合的系统性风险,而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上,在几次短暂的反弹和盘整行情中,逢高大幅度减持钢铁和有色等强周期性行业,逢低加大医药和食品饮料等防御性行业的配置比重,并把金融行业的配置集中到银行;在个股选择上,我们的策略是精选行业内最优质的龙头公司。尽管这个阶段股票仓位策略没有到位,但这段时间内的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策略基本有效。第二阶段为11月初至年底,在政策刺激下,市场探底成功,开始震荡反弹,我们在反弹行情启动的第一时间内把股票仓位提高到了适中的水平,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受益于积极财政政策、预期未来两年能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输变电与新能源设备制造行业的配置比例,增持股价已大幅超跌且基本面已见底的保险类个股,减持了已获得较好超额收益且相对估值偏高的品牌白酒和银行类个股,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适度参与了化肥、地产、有色、钢铁和工程机械等周期性行业的波段行情,整个组合的BETA 值有所提高。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502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9.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4.61%,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09年,尽管国内外实体经济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排除欧美经济再现新一轮的金融危机,在政策刺激下国内经济能出现多大程度的复苏还是一个未知数,但我们认为在空前宽松的货币供给信贷增长环境下,基于实体经济在“去库存化”基本完成后有望见底复苏的预期,2009年上半年的国内A股市场还是有可能延续2008年最后两个月的震荡盘升态势,走出前瞻性的、阶段性的和局部的中级反弹行情。2009年下半年的情况则比较复杂,如果实体经济出现实质性复苏,则下半年有可能走出较好的中级上升行情,如果下半年实体经济的复苏远远低于预期,则前期部分券商所预测的2009年“前高后低”的市场走势将成为现实,因此,密切关注实体经济走势对于做好2009年下半年的组合管理非常关键。
在组合管理上,我们将采取相对灵活的投资策略,继续维持适中的股票仓位,重点关注预期将受益于国家四万亿投资等经济刺激政策和年初以来陆续出台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相关行业和公司,首选铁路设备、电气设备、医药、水泥和工程机械,金融行业重点关注受益于资本市场回暖的券商和保险。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板块,这是一个全球资本都高度关注的战略产业,我们将通过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研究,挖掘其中值得中长期投资的有可能占领相关行业制高点的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我们也将适度关注第三代移动通信、区域振兴等主题性的投资机会,从实现绝对收益的角度参与地产、有色、钢铁和化工等强周期性行业的反弹行情,从多个角度努力提升组合的投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6名成员中包括两名基金经理。
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和金融工程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有关原则的规定: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为净亏损,本报告期内无收益可供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2009年3月25日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8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9)第2015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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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5025 元,基金份额总额17,241,992,517.1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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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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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报表附注
7.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除7.4.2所述内容,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起变更特殊事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从按停牌前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改按《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估值。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导致本基金持有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于2008年9月16日下调31,975,492.50元,相应调减本基金的净利润31,975,492.50元和基金资产净值31,975,492.50元。
7.4.3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买卖股票于2008年4月24日之前按照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8年4月24日起至2008年9月18日止按0.1%的税率缴纳。自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4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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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1月6日作出对广东证券取消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广东证券所属营业部已划归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作为本基金代销机构的资格亦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7.4.5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5.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5.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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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1.2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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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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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5.2 关联方报酬
7.4.5.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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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7.4.5.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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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5.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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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各关联方本报告期及可比期间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5.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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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5.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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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 期末(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6.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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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4.6.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7.4.6.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于本年末未持有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7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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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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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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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