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编号:2009-05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9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按15%所得税率调整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说明》。
依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文件(科高[2009]28号),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的优惠政策。
由于公司已披露的2008年年度报告按25%所得税率编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15%所得税率对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调整的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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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的调整
1、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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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股收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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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请见《关于按15%所得税率调整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说明》(公告编:2009-06)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编号:2009-06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15%所得税率调整2008年度
财务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2008年第三批、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09]28号)文,确认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不包括子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的优惠政策。
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15%所得税率对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调整的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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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的调整
1、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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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股收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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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15%所得税率审计编报的年度财务报表、涉及调整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调整数据以黑体字显示)
1、年度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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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世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中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储中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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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世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中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储中京
合并利润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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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世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中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储中京
母公司利润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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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世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中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储中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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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世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中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储中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