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ST科龙 公告编号:2009-019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50,173,7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22%)于2009年3月5日提出《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临时提案》,提出将以下议案提交本公司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附属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压缩机采购供应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以上两项议案相关事项请详见本公司2009年2月13日发布的公告)
上述两项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6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ST科龙 公告编号:2009-020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2月6日发布了公告,本公司定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章程第8.12 条订明:“若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不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应当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2009年3月5日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提交参会确认回执的最后日期,根据本公司所收到回执的情况,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故根据本公司章程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再次通知,若经再次通知后,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仍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本公司可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因本公司大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增加提案中的两项议案后,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如下:
1 |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拟在2009年度为四家经销商(北京日升昌盛制冷设备、福建科龙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市盈顺贸易有限公司及广州市致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85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 |
2 |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附属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
3 |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压缩机采购供应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开会日期和地点均与2009年2月6日公告的内容相同,请详见本公司2009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