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输了官司
本报记者/毕武英
2008年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藏家苏敏罗因三年前在北京翰海秋拍中购得一幅吴冠中赝品提起的诉讼做出判决,驳回原告苏敏罗的诉讼,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7040元。案件一经宣判,在拍卖交易过程中,素以“强势”形象示人的拍卖行,再次被苏敏罗一案中原告看似证据凿凿却不幸败北引发的舆论失衡推在了风口浪尖上。
苏敏罗的证据在拍卖法前显得苍白?
2005年11月10日,苏敏罗在北京翰海的网站上获知该公司将举办年度秋季拍卖,其中一件吴冠中作品《池塘》被作为重点拍品推荐。
苏敏罗的代理律师王建轶向记者解释说,北京翰海公司为进一步印证《池塘》是吴冠中之作,提供了一组由安徽美术出版社1984年3月出版的《风景油画选辑(三)》的明信片,其中《池塘》是该组明信片中的第五张。同时,在北京翰海印制的图录中还将其作为封底作品加以突出宣传。
出于对北京翰海知名度的认可,“翰海公司作为国内著名的文物专业拍卖公司对《池塘》拍品如此详尽地介绍让我有理由相信《池塘》是吴冠中的成功之作,且具有收藏价值”。于是,苏敏罗没有任何质疑,于当年12月11日以230万元的高价将《池塘》成功收入囊中,并按约支付北京翰海23万元的佣金。
之后,苏敏罗频频听说该幅作品存在瑕疵,终于在一次偶然机会经吴冠中亲自鉴定为赝品。于是这套由安徽美术出版社出版的收有(下转p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