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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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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09-00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1,180万元

 ●本次担保后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3,000万元

 ●本次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7,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1月11日,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五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发展,同意为其五笔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

 2009年3月4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7101200900002038),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提供1,18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该合同有效期自2009年3月4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

 法定代表人:李方和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板纸及纸制品,并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许可证产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9,089.74万元,负债总额为25,567.30万元,净资产为13,522.45万元,净利润为1,033.98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

 (1)主债权: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7101200900002038)

 (2)主债权金额:人民币1,180万元

 2、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意见

 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了支持该公司的发展,公司同意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五笔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7,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4,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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