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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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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09-011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胡刚、李冰、陈德春、马红艳、冯苏京等5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3名独立董事均同意本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煤炭采购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09-012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投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采购部分煤炭。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下半年新增向国投煤炭运销公司采购煤炭事项,年度累计交易金额4933万元(含增值税)。

 鉴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投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涉及的关联方介绍

 1、国投煤炭运销公司

 国投煤炭运销公司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事煤炭的批发经营等业务,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振林。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与国投煤炭运销公司签订的煤炭采购合同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胡刚、李冰、陈德春、马红艳、冯苏京等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四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事前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煤炭采购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09-013号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企业---靖远二电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2月18日收到甘肃省环境保护局、甘肃省物价局、兰州电监办、甘肃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对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对靖远二电6号机组存在开启脱硫设施烟道旁路的行为和脱硫在线监测系统测量不准确等问题做出以下处理意见:

 1、对靖远二电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

 2、重新核实靖远二电当月二氧化硫排污费,追缴差额部分排污费。

 目前靖远二电已提出脱硫整改方案,将于近期完成脱硫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整改任务。

 靖远二电所受上述处罚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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