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09-00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09年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2月12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出席本次大会,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9,927,4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1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立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2月12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已于2009年1月13日通知了全体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公司股份39,927,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立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代表列席了会议。
全体股东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非独立董事:以累计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熊立武先生、欧飞能先生、周顺东先生、冯忠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1、董事候选人熊立武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39,927,434个表决权;
1.1.2、董事候选人欧飞能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39,927,434个表决权;
1.1.3、董事候选人周顺东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39,927,434个表决权;
1.1.4、董事候选人冯忠波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39,927,434个表决权。
1.2、选举独立董事:以累计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窦贤康先生、张大林先生、邱学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1、独立董事候选人窦贤康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39,927,434个表决权;
1.2.2、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大林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39,927,434个表决权;
1.2.3、独立董事候选人邱学文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39,927,434个表决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累计投票制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李孔啟先生、熊栋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监事候选人李孔啟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39,927,434个表决权;
2.2、监事候选人熊栋栋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39,927,434个表决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 39,927,43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凌浩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09-00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2月12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熊立武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熊立武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熊立武先生担任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欧飞能先生、李庭龙先生、徐方平先生、邬本志先生、方基清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聘任刘孟爱先生担任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方基清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关于成立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立战略、薪酬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熊立武;成员:欧飞能、邱学文(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窦贤康(独立董事)、冯忠波;
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张大林(独立董事);成员:窦贤康(独立董事)、熊立武;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邱学文(独立董事、会计专业);成员:张大林(独立董事)、欧飞能;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窦贤康(独立董事);成员:邱学文(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熊立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登载于2009年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熊立武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安徽省劳动模范,宁国市“功勋企业家”获得者,中国民爆行业协会理事,安徽省民爆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宣城市、宁国市人大代表、宁国市工商联常务副会长、宁国市科协副主席。2008年荣获中国民爆器材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曾任安徽省宁国化工厂厂长,安徽省宁国江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省宁国市江南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熊立武先生持有本公司38.21%的股份,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欧飞能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获得省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2次和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2次,并于2005年被评为安徽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2008年荣获中国民爆器材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曾任安徽省宁国化工厂生产副厂长,安徽省宁国江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欧飞能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庭龙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6月出生。曾任宁国第一建筑公司工程队队长,安徽省宁国江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基建负责人、销售科长、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李庭龙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方平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4月出生,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安徽省宣城地区港口一矿运销公司经理、经营副矿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徐方平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邬本志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苏省徐州矿务局化工厂车间主任、质量检查科长、生产技术科长、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邬本志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孟爱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安徽省宣城地区港口一矿财务科科长,安徽省宁国江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科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刘孟爱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方基清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安徽省宣城地区港口一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科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方基清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09-00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2月12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李孔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孔啟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