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集团的竞争能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主要业务将主要分布在北京,对于国家推进农业产业化,保障首都市民的绿色安全农副产品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次重组的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本公司的长期发展、置入优质资产,打造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
(二)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原则。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决策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的实施,既有利于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促使上市公司逐步实现向农副产品加工及物流行业的战略转型,恢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又满足了铜城集团未来发展和逐步壮大的需要,也有利于大地农业、大地商业、昆山合天和浙江德嘉分享到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所带来的长期经济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情况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收购办法》以及交易各方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如下授权和批准:
(1)2008年9月26日,昆山合天股东会批准了本次交易,同意放弃对大地农产品其他股东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作出《昆山合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08年9月26日,浙江德嘉股东会批准了本次交易,同意放弃对大地农产品其他股东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作出《浙江德嘉建设有限公司2008年临时股东会决议》。
(3)2008年10月15日,大地农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持有的北京锦绣大地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2.5亿元股权认购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并作出《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2008年11月25日,大地商业股东会批准了本次交易,同意放弃对大地农产品其他股东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作出《北京锦绣大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临时股东会决议》。
(5)2008年12月3日,大地农产品股东会同意全体股东将其持有大地农产品100%股权评估作价后认购铜城集团非公开发行的10,020万股股份,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放弃对大地农产品其他股东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作出《北京锦绣大地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临时股东会决议》。
(6)铜城集团第5届第34次董事会已于2009年2月11日审议通过了本次购买协议;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09年3月2日审议本次购买协议。
四、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一)拟置入资产评估值
1、根据长城评估师就本次收购标的大地农产品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编制的长会评报字(2008)第817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成本加和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采用成本加和法的评估结论。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2008年3月31日,大地农产品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账面价值资产总计38,940.78万元,负债合计1,981.27万元,净资产36,959.51万元;清查调整后账面价值资产总计38,940.78万元,负债合计1,981.27万元,净资产36,959.51万元;评估值资产总计38,955.72万元,负债合计1,981.27万元,净资产36,974.45万元;增值额14.94万元,增值率0.04%。
评估结果具体如下:
北京锦绣大地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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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城评估师的经办评估师与大地总公司及大地农产品均没有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同时与相关各方亦没有个人利益关系或偏见,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二)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经上市公司与大地农产品四家股东协商,一致同意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交易价格以大地农产品100%股权2008年3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作为转让价格。发行价格商定为3.69元/股(即公司股票2007年4月24日停牌前合计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合计发行10,020万股股票,发行股份对价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现金对价补足。
本次交易作价公允,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指标计算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公司向大地农业及大地商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地农产品相应股权的行为,构成了重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应当回避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表决;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中,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二)按《重组办法》规定计算的相关指标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重组,上市公司购买大地农产品100%的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理由如下:
本次重组,上市公司购买的大地农产品200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9,407,797.58元,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38,167,295.84元)的比例达到281.84%以上,超过了50%。
六、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2009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5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5名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将于2009年3月2日提交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章 上市公司概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92年5月14日经白银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发[1992]第50号文批准,由原白银市白银区五金交电化工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由白银市白银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等22家发起人联合发起,一九九三年三月经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委发[1992]54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2月18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5,000万股,其中,A股流通股1,354万股,证券代码000672。2007年5月11日,由于2004、2005、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ST铜城”暂停上市。
根据中喜会计师出具的中喜审字(2008)第01298号审计报告,公司2007年实现盈利30,428,442.37元。2008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在公布2007年报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2008年5月8日,铜城集团向深交所提出了恢复上市申请,并于2008年5月15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08]第41号)。
公司目前注册地址为: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五一街8号,法定代表人陈亮,注册资本215,471,747元。
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机),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普通机械,汽车配件,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织纺品,办公用品,装潢材料,劳保用品,钟表眼镜,黄金首饰,文体用品,电脑耗材,通讯器材,家俱,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批发),水产品的批发零售;餐饮业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工艺美术品,谷物、豆及藕类批发,米、面制品批发,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涉及安全信息产品除外);场地租赁;冬季供暖,公共场所(住宿、浴室、酒吧、娱乐);副食品,糖、茶、烟、饮料、酒类的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二、上市公司近三年控股权变动及重大重组情况
2005年8月17日,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与花园酒店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6年12月11日,上市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国资产权字[2006]156号),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
2007年2月25日,上市公司收到花园酒店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大地花园酒店收购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7]?2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审核无异议。
2007年4月13日,铜城集团股东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39,453,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6%,已转让给花园酒店。转让完成后,花园酒店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地总公司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07年12月25日,铜城集团第一大股东花园酒店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2007中长资(兰)债转字第064号),合同规定,作为受让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持有的本公司和白银铜城商厦轻贸商场两户债权的支付对价的一部分,花园酒店在本公司恢复上市交易后30日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如转让完成后,持股数变为37,453,746股。
三、上市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上市公司目前的业务主要为铜城商厦部分楼层的租赁经营以及铜城商厦的酒店经营及商贸业务。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45,526.98元,实现净利润30,428,442.37元,主要为债务重组收益。
(一)上市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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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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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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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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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持股状况
(一)上市公司股本结构
截止到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铜城集团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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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状况
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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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地花园酒店持有的39,453,746股股票、第三大股东深圳市瑞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4,780,373股股票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
本公司于2008 年5 月6 日接到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大地花园酒店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因流动资金借款,北京大地花园酒店已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票37,453,7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8%)质押给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票从2008 年5 月6 日起予以冻结。此外,再此之前,该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票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质押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票从2007 年12 月26 日起予以冻结。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地花园酒店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9,453,746 股股票全部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18.31%。
五、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花园酒店持有39,453,746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为18.3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地总公司拥有花园酒店100%的权益,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地总公司属于全部所有者权益为集体积累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铜城集团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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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大股东花园酒店基本情况
花园酒店持有本公司39,453,746股流通A股,占公司总股本18.31%,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花园酒店是经北京市工商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批准,于1999年12月2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增顺,注册资金15,000万元,实收资本1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住宿、提供会议服务。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花园酒店100%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大地总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批准,于1985年1月15日成立。截至目前,大地总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10号京威大厦317室,法定代表人为于洋,注册资金12,000万元。大地总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于洋先生对大地总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实质影响。
根据大地总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大地总公司成立于1985年1月15日,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其上级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海淀区经济委员会。2004年6月26日,按照北京市海淀区委、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京海发[2004]26号)的通知,北京市海淀区经济委员会被撤销。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区国资委”)成为大地总公司的主管部门。
海淀区国资委于2007年出具了《关于明确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主管部门的函》:“根据海淀区委关于印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京海发[2004] 28 号)的要求及区政府领导对《 关于明确大地公司主管部门的请示》(海国资委报[2007]63 号)的批示精神,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原主管部门海淀区经济委员会撤消后,由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该企业的现任主管部门,办理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与党政机关脱钩事宜。”
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于2007年9月26日签署的《产权界定协议书》明确:
(1)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于1985年1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资金12000万,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2)根据国家、本市关于企业(单位)清产核资的有关规定,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了审计,截至2006年7月31日,资产总额为2,977,064,616.66 元,负债总额为1,523,476,314.25元,所有者权益为1,453,588,302.41元。
(3)本着“尊重历史、依法界定、宽严适度、有利监管”的工作原则和“宜粗不宜细”的工作方针,在充分酝酿和协商的基础上,对本企业(单位)形成的所有者权益确认如下:集体积累占所有者权益占100%,为1,453,588,302.41元。
2007年10月19日,就大地总公司的主管关系,海淀区国资委(作为大地总公司的主管部门)与北京市华智达物资供销公司签署了《变更隶属关系协议书》,明确: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现有资产297,706万元(截止2006 年7月31日)。海淀区国资委将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隶属关系无偿划转给北京市华智达物资供销公司,北京市华智达物资供销公司自愿接受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
北京市华智达物资供销公司于2008年9月8日出具了《声明书》,声明其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同意无条件、无限期将对大地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权授予给大地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行使。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文件,大地总公司系一家所有者权益100%为企业集体积累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其主管单位为北京市华智达物资供销公司。
鉴于大地总公司的产权并未量化到个人,其100%产权仍在全体企业员工集体的名下,所以大地总公司并无实际控制人。于洋先生从1988年至今一直担任大地总公司的经理(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根据其《公司章程》及实际运营情况,于洋先生作为法定代表人拥有对大地总公司的“经营管理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此于洋先生对大地总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实质影响。
大地总公司主要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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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即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大地农业、大地商业、昆山合天、浙江德嘉等四家公司。
一、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大地农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5号
4、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5号
5、法定代表人:于洋
6、注册资本:36,600万元
7、税务登记证:京税征字110108700215352
8、经营范围:农作物及花卉种植、销售;水产品养殖、销售;牲畜及家禽饲养、销售;生物工程及农业设施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包装食品、酒;农业设施租赁、机械设备修理;承办现代农业展示活动;承办消费品市场;承接普通货物运输;中餐;住宿;零售饮料酒;从事乒乓球、羽毛球、保龄球、棋牌、游泳文体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冷藏保温运输;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
(二)大地农业历史沿革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大地农业成立于1999年1月18日,公司历史沿革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如下:
1、大地总公司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机械工业部机械科学研究院(后更名为“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北京星团工贸企业总公司(后更名为“北京宇昊星团商贸企业总公司”)出资300万元人民币,机械工业部北京机电研究所(后更名为“北京机电研究所”)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北京市通联实业公司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共同成立了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23,000万元人民币。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520064。
2、2000年12月,大地农业新增加三家股东,首钢总公司出资6,500万元,持5,000万股;香港康大有限公司出资1,150万元,持100万股;北京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出资230万元,持200万股。原股东大地总公司增资4,232万元,增持3,680万股,共持9,680万股;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增资3,818万元,增持3,320万股,共持7,320万股;机械工业部机械科学研究院增资345万元,增持300万股,共持400万股;机械工业部北京机电研究所增资115万元,增持100万股,共持200万股。大地农业的总股本由原来的23,000万股增加至36,600万股。
3、大地农业于2000年4月、5月和8月,2002年4月、2003年4月、2004年12月前后六次变更了经营范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也变更为1100001520064。
4、2005年9月,北京市通联实业公司为了清偿欠大地总公司的500万元借款,通过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己持有的500万股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大地总公司。因此,北京市通联实业公司不再是大地农业的股东,而大地总公司的股份由原来的9,680万股,增加到10,180万股。
5、2006 年12 月,大地总公司与绿野绣谷签署《股权委托代持协议》,大地总公司委托绿野绣谷代其持有大地农业10,180万股股份。为此,大地总公司与绿野绣谷同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大地总公司将其持有的大地农业10,180万股股份转让给绿野绣谷。
6、2008 年3 月,大地总公司与绿野绣谷决定终止《股权委托代持协议》。为此,绿野绣谷与大地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绿野绣谷将其持有的大地农业10180 万股转让给大地总公司。2008 年3 月25 日,大地农业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08年12月,大地商业与香港康大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香港康大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地农业1000万股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大地农业股份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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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地农业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大地农业的主营业务为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畜牧产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以及房地产开发业务,2005年承建的项目主要有南区工程、园区改造工程、基地改造工程以及锦绣大地物流港一期;2006年承建的项目有物流港二期、苏家坨基地改造工程、水产市场、批发市场改造工程、农产品信息系统项目;2007年承建的项目有物流港二期工程、苏家坨工程、奥运食品、物流港办公区搬迁工程等。
此外大地农业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自身有着很强的农业科研能力,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持。在近三年里经营稳健,营业收入稳步地增长,整体发展势头良好。
(四)大地农业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6)第01079号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07)第01142号审计报告,以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08)京会兴审字第2-2-010号审计报告,大地农业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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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8)京会兴审字第2-2-010号审计报告,大地农业最近一年简要会计报表如下:
(1)大地农业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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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地农业最近一年的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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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地农业最近一年的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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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地农业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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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大地总公司持有大地农业27.81%的股份,为大地农业第一大股东,大地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任大地农业的法定代表人,大地总公司实质控制大地农业。
2、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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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地农业的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大地总公司持有大地农业27.81%的股份。大地总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1985年1月15日成立,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10号京威大厦317室,法定代表人为于洋,注册资金12,000万元。大地总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于洋先生对大地总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实质影响。
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持有大地农业20%的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85年6月26日,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冉村,法定代表人为王德贵,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地农业13.66%的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8日,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法定代表人为李如干,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地农业13.66%的股份。
(七)大地农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大地农业系受大地总公司控制的公司,大地总公司同时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所以大地农业和上市公司均为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的公司。因此,大地农业和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大地农业并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八)大地农业与主要管理人员五年内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大地农业在2006年受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次行政处罚,文号分别为京工商海处字(2006)第15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工商海处字(2006)第13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工商东处[2006]3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涉及广告宣传、有奖销售和许诺投资回报事宜,该等处罚事项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根据大地农业所做的承诺,截至目前,大地农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未受到中国境内任何监管机构的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北京锦绣大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大地商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锦绣大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10号建筑大厦520室
4、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10号建筑大厦520室
5、法定代表人:谷玉池
6、注册资本:17,000万元
7、税务登记证:京税证字110108799007982号
8、经营范围:商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商务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承办展览展示。
(二)大地商业历史沿革及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
大地商业成立于2007年3月14日,历史沿革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