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9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13位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扩大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本公司新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A1054044010601),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增项申请获得了核准,因此公司经营范围应相应扩大。
扩大后的经营范围是: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隧道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航道工程施工以及固定式、移动式启闭机等制造安装,水电开发、投资实业项目、对外投资、工程机械销售。
承包境外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改造。
二、以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施工资质增项的原因,公司的经营范围扩大,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要作相应修改,修改的内容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一月九日
附:
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隧道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航道工程施工以及固定式、移动式启闭机等制造安装,水电开发、投资实业项目、对外投资、工程机械销售。
承包境外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改造。”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隧道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航道工程施工以及固定式、移动式启闭机等制造安装,水电开发、投资实业项目、对外投资、工程机械销售。
承包境外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