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8月18日,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县精工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所”)与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雷迪”)签订了《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详见刊登于2008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08-038号的公司公告)。
根据合同约定,研究所在2008年12月底前分批向旭阳雷迪提供20台套JJL240型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及其辅助设备,付款方式为研究所与旭阳雷迪以融资租赁方式执行,具体货款支付方式和设备租赁相关事宜由研究所、旭阳雷迪与租赁公司另行签订协议。截止到目前,由于受外部环境相关因素的影响,研究所、旭阳雷迪尚未与租赁公司签署相关的融资租赁协议,研究所尚未向旭阳雷迪提供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及其辅助设备。另外,公司于2008年8月18日与旭阳雷迪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书》(详见刊登于2008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08-039号的公司公告)将视上述合同的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00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新能源公司”)投资参股旭阳雷迪(详见刊登于2008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08-044号的公司公告)。截止到目前,精功新能源公司尚未投资参股旭阳雷迪,精功新能源公司将视研究所与旭阳雷迪有关《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销售合同》的进展情况及旭阳雷迪项目的建设情况,适时投资参股旭阳雷迪。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