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08-045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会议于2008年12月29日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慈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董事以举手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2009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并签署相关文件,2009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具体如下:
(1)2009年公司及子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外币);
(2)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外币);
(3) 2009年底公司及子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外币)以内;
(4)期限: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0,000万元:对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对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提供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公司2008-046号《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公司2008-047号《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08-046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额度拟定为60,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提供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2月10日
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李慈雄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2099号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
经营范围:生产中、高档陶瓷无釉玻化石。高性能功能陶瓷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为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74.26%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止2008年11月30日,总资产为234,704,322.41元,负债为10,781,455.78 元,股东权益为223,922,866.63元。资产负债率为4.59%。2008年1-11月主营业务收入153,282,930.74元,净利润7,716,869.2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慈雄
住所:江西省丰城市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陶瓷产品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为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财务数据:截止2008年11月30日,总资产为562,330,949.04元,负债为93,267,671.12 元,股东权益为469,063,277.92元。资产负债率为16.59 %。公司尚未正式投产,2008年1-11月主营业务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687,296.08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从有利于公司经营与有效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规定,担保事项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进行的此次担保行为无异议,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予以了充分关注,经核查,认为此次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上述两家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两家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的两家控股子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较小。上述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进行的此次担保行为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8年12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07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08-047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2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09年2月12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212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2月12日 8:30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在股权登记日(2009年2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等。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08 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公告编号:2008-045、2008-046。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09年2月11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212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①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③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源诚、程梅
电话:021-64110567
传真:021-64110553
电子邮箱:zqb@cimic.com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2121号
邮编:201112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截止2009年2月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意思表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1: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议案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委托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