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2月30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洪波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198,308,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1.78%。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及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27,4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1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特别决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98,308,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7,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风波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