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召开的“沈阳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会议”透露,从2009年开始沈阳市政府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对境内外新上市融资企业的补助和奖励。沈阳市新增上市企业获得的各级补助和奖励总额最高可达到700万元。
据介绍,沈阳市政府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律师等中介费用,将按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对于成功上市的企业,将按其首次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另外,沈阳市下属的各区、县(市)、开发区,对成功上市的企业也将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补助和奖励。根据辽宁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省政府也将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扶持资金。因此,沈阳市的新增上市企业最高可以得到700万元补助和奖励。
会议还要求沈阳市政府将各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新增上市后备企业数量、进入上市辅导期和成功上市企业数量等指标,纳入对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柳景建 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