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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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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ST科龙 编号:2008-094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过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26日,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收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公司」)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咨询公司(「经济咨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3,923,804股A股已过户给华融公司。至此,华融公司成为本公司股东,其所持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44%,经济咨询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表: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63,923,804 变动比例: 6.4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0日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科龙(A股)、海信科龙(H股)

股票代码:000921(A股)、00921(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0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0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12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华融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或海信科龙: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咨询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咨询公司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仲篪

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佰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1003250(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收购并经营中国工商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 ;追偿债务,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及债券、股票承销;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1999年11月01日至2009年10月31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2710925577

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通讯方式: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0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丁仲篪,男,汉族,生于1950年10月1日,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30102195010010614,现任华融公司总裁,即法定代表人,丁仲篪先生长期居住于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丁仲篪先生的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0号,通讯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0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

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过户前持有本公司股数过户后持有本公司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占A股比例占总股本比例占A股比例
经济咨询公司63,923,804
6.44%12.01%0%0%
华融公司63,923,804
0%0%6.44%12.01%

第二节 持股目的

华融公司在收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过程中受让该股份,未来12个月内,华融公司没有继续增持海信科龙股份的意向。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海信科龙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2005年5月,经济咨询公司持有海信科龙68,666,667股A股,该股份实际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所有,以经济咨询公司名义代持。

根据《财政部关于委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中国工商银行部分不良资产的通知》(财金函[2005]60号),2005年5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分别与华融公司广州办事处签订了《非信贷风险资产转让协议》,将经济咨询公司持有的海信科龙63,923,804股(经济咨询公司在海信科龙股改中送股4,742,863股)转让给华融公司广州办事处。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手续,华融公司共持有海信科龙63,923,804股A股,占海信科龙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44%。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海信科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无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华融公司营业执照;

二、华融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分别与华融公司广州办事处签订的《非信贷风险资产转让协议》。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编号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持股数量总股本持股比例
600984ST建机18,352,033141,556,00012.96%
600848自仪股份36,827,147399,286,8909.22%
600462ST石岘27,480,000410,600,0006.69%
600774汉商集团8,870,400174,575,3865.08%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股票简称ST科龙股票代码0009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咨询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鉴路二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63,923,804 持股比例: 6.4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减少63,923,804股 变动比例: 6.4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仲篪

日期:2008年12月29日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科龙(A股)、海信科龙(H股)

股票代码:000921(A股)、00921(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咨询公司

住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鉴路二号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鉴路二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12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经济咨询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咨询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或海信科龙: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咨询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建平

注册资金:人民币拾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681100046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不具备经营资格。

成立日期:一九九二年九月九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681193834115

股东或发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

通讯方式: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鉴路二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钟建平,女,汉族,生于1958年8月10日,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40623580801042,现任经济咨询公司经理,即法定代表人, 钟建平女士长期居住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钟建平女士的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龙京路北11座302号,通讯地址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龙京路北11座302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经济咨询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并无意向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所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经济咨询公司持有海信科龙63,923,804股A股(原为68,666,667股,在海信科龙股改中送股4,742,863股),占海信科龙总股本的6.4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济咨询公司持有的海信科龙股份实际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所有,以经济咨询公司名义代持。

根据《财政部关于委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中国工商银行部分不良资产的通知》(财金函[2005]60号),2005年5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分别与华融公司广州办事处签订了《非信贷风险资产转让协议》,将经济咨询公司持有的海信科龙63,923,804股A股转让给华融公司广州办事处。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手续,经济咨询公司不再持有海信科龙股份。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无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经济咨询公司营业执照;

二、经济咨询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分别与华融公司广州办事处签订的《非信贷风险资产转让协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股票简称ST科龙股票代码0009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0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咨询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建平

日期:200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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