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有关议案于2008年12月22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与会董事以13票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不动产、厂房及设备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在1997年发行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随后在2000年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此后公司对不动产、厂房及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方面在对A股投资者的财务报告中按中国会计制度以历史成本法进行初始及后续确认和计量,同时又在对B股投资者的财务报告中按国际会计准则定期以公允价值法进行后续确定和计量,即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等固定资产定期(至少每三年)以独立资产评估师评估之公允价值减期后折旧列账。
鉴于公司目前已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而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高度趋同,本公司因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分别执行新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引起的境内外差异很小,并且自2007年度起,中国证监会已不再要求已发行B股的公司提供以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因此,本次会议决定从2008年度开始,在对B股投资者的财务报告中对不动产、厂房及设备的后续计量方法由公允价值法改为历史成本法,即不再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独立资产评估师定期(至少每三年)评估之公允价值减期后折旧列账。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