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018版)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注:-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注:-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截止日期为2008年09月30日。
本基金于2003年12月2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03年12月2日至2004年6月1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该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的认购费
投资者可选择在认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认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认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认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认购费用。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持有时间不满一年的后端认购费率为认购金额的1.2%,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认购费率按20%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舍去。具体费率如下:
■
N为持有不满一年的后端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 基金的申购费
(1)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持有时间不满一年的后端申购费率为申购金额的1.4%,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申购费率按20%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舍去。具体费率如下:
■
M为持有不满一年的后端申购费率。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后端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3、基金的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赎回费率如下表:
■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扣除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收取的注册登记费用后,余额不低于赎回费的25%归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内,基金管理人可决定实际执行的申购、赎回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4、基金的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已经开通了本基金与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的转换。投资者在进行基金转换时,注册登记机构将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在本基金与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转换时,投资者拟转换份额持有时间不足1年的,转换费率为0.3%;拟转换份额持有时间达到或超过1年的,免收转换费。
在本基金与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之间转换时,基金转换费率规定如下:
由富国货币转出至富国天利,视同于先赎回富国货币,再申购富国天利;
由富国天利转出至富国货币,视同于先赎回富国天利,再申购富国货币。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必须最迟于新的收费办法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及注册登记机构总经理,代销机构中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增加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
5、“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申购和赎回的场所进行了更新。
6、“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至2008年第三季度。
7、“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20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和基金合同生效至2008年9月30日的业绩及历史走势对比图。
8、“二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增加了本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基金定期定投业务的内容。
9、“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应披露事项予以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富国基金管理公司
关于调整网上直销申购费率的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现决定于2009年1月5日起,调整使用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结算的网上直销申购费率,详情如下:
(一)本公司旗下所有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费率统一按公告费率的八折优惠,若优惠后费率低于0.6%时,则按0.6%收取。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申购费是固定金额,则该基金按原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上述费率仅适用于使用本公司网上直销且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
(三)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及赎回费率均为零,认购期和集中申购期的基金的认(申)购根据证监会的规定费率不予优惠。
(四) 基金赎回、分红以及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依照基金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使用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均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本基金”)由汉鼎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基金汉鼎”,基金代码:500025)转型而成,基金汉鼎已于2008年11月20日终止上市,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转移登记后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100032”。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以后,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上述过程称之为“确权”。
一、业务受理时间
本公司自2008年12月31日起,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确权业务,可办理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营业网点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均可受理。投资者办理确权必须先到可办理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开立基金交易账号和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已办理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要再办理开户手续。
二、办理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
办理本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如下:
(一) 直销机构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户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传真:(021)386706666
联系人:芮敏琪
客服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电话:(021)50818887-281
联系人:刘晨
咨询电话:1010899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临平北路19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5081063
传真:(021)65217206
联系人:谢秀峰
客服热线:(021)9625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号投资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7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电话:(021)50586660-8837
传真:(021)50586660-8880
联系人:邵一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58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袁月
客服电话:(0755)95511
网站:www.pa18.com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5
传真:(0755)82825560
联系人:李瑾
客服电话:(020)96210
公司网址:www.axzq.com.cn
9、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楼、7楼
法定代表人:范炎
联系人:袁丽萍
客服电话:(0510)82831662、(0510)82588168
传真:(0510)82830162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3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号:(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2、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层-5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层-5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电话:(0755)82026521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权
客服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jis.cn
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办理情况增加参与确权业务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三、确权业务流程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不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虽按照本流程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则本公司不对其做“确权”登记。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确权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投资者持以下资料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提出确权申请。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销售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2)上海证券账户卡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3)填妥并签字的确权业务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上二者须提供其一);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章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4)上海证券账户卡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5)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确权业务申请表。
(二)本公司直销网点、中国工商银行和参与本基金确权的销售机构在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后须首先核对申请人的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编号、证券账户号等内容正确完整,无涂改,并提示申请人正确填写确权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基金数量和联系方式等。中国工商银行及其他可确权的销售机构须将投资者的确权申请数据发送至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各销售机构将保留投资者提供的确权申请资料原件,以备留档核查。
(三)在收到申请确权的电子数据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会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即为其重新登记经确认的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四)投资者经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登记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
四、确权申请确认及失败处理
(一)销售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二) 确权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确认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以后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进行确权确认情况查询。
(三)如果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有误,即为确权失败。
五、业务规则
(一) 投资者以份额提交申请。确权业务的申请份额为基金退市时投资者持有的原基金汉鼎的基金份额数量。如确权成功,将会把投资者应得份额登记在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下。
(二)原汉鼎基金退市后,本基金进行集中申购。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折算,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基金登记注册中心将根据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予以登记集中申购结束原基金汉鼎份额经折算调整的基金份额。
(三) 若投资者拥有在基金汉鼎退市前的现金分红且退市时暂未指定交易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该未领取现金红利将在基金份额折算日按照每基金份额1.000元分配比例折算为基金份额,并由登记注册中心进行投资者基金份额的登记确认。
(四) 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在基金退市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产生的基金权益,暂时托管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中心。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产生相应的基金权益将以分红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分红后基金份额继续托管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中心,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五) 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只需对其在基金退市时持有的原始基金份额提出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在进行确权登记时,将同时登记投资者原始基金份额及其相关权益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包括原始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结束份额折算调整的基金份额、在办理确权申请之前本基金收益分配强制红利转投资基金份额(如有)、未领取现金红利折算基金份额(如有)等。
六 特别提示
如果投资者需要查询原基金汉鼎退市前的持有份额数量,可以到日常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原基金汉鼎的持有数量。
七、本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95105686)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598,780.4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0.00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58,021,073.79 |
5 |
应收申购款 |
7,869,243.03 |
6 |
其他应收款 |
49,512.00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66,538,609.31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8031 |
巨轮转债 |
8,653,146.24 |
0.24 |
2 |
110971 |
恒源转债 |
4,641,337.40 |
0.13 |
3 |
110368 |
五洲转债 |
4,575,570.30 |
0.13 |
4 |
110567 |
山鹰转债 |
759,420.30 |
0.02 |
5 |
125960 |
锡业转债 |
201,639.34 |
0.01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601766 |
中国南车 |
5,898,819.50 |
0.17 |
新股认购 |
2 |
002269 |
美邦服饰 |
1,520,106.00 |
0.04 |
新股认购 |
3 |
002267 |
陕天然气 |
1,251,283.46 |
0.04 |
新股认购 |
4 |
002257 |
立立电子 |
959,072.94 |
0.03 |
新股认购 |
5 |
002273 |
水晶光电 |
829,026.25 |
0.02 |
新股认购 |
6 |
002258 |
利尔化学 |
526,684.16 |
0.01 |
新股认购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3.12.2至2003.12.31 |
0.14% |
0.01% |
1.71% |
0.34% |
-1.57% |
-0.33% |
2004.1.1至2004.12.31 |
-2.63% |
0.29% |
-2.42% |
0.35% |
-0.21% |
-0.06% |
2005.1.1至2005.12.31 |
11.57% |
0.28% |
10.26% |
0.18% |
1.31% |
0.10% |
2006.1.1至2006.12.31 |
27.56% |
0.40% |
2.89% |
0.09% |
24.67% |
0.31% |
2007.1.1至2007.12.31 |
38.70% |
0.40% |
-1.80% |
0.08% |
40.50% |
0.32% |
2008.1.1至2008.6.30 |
-3.03% |
0.24% |
1.81% |
0.10% |
-4.84% |
0.14% |
2008.1.1至2008.9.30 |
-0.52% |
0.21% |
7.09% |
0.14% |
-7.61% |
0.07% |
2003.12.2至2008.9.30 |
91.49% |
0.33% |
18.42% |
0.20% |
73.07% |
0.13% |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前端认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0% |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
0.8% |
持有时间 |
后端认购费率 |
1年以内 |
N=1.2% |
满1年不满2年 |
0.8×N=0.96% |
满2年不满3年 |
0.6×N=0.72% |
满3年不满4年 |
0.4×N=0.48% |
满4年不满5年 |
0.2×N=0.24% |
满5年以后 |
0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前端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2% |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
1.0% |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
1000元/笔 |
持有时间 |
后端申购费率 |
1年以内 |
M=1.4% |
满1年不满2年 |
0.8×M=1.12% |
满2年不满3年 |
0.6×M=0.84% |
满3年不满4年 |
0.4×M=0.56% |
满4年不满5年 |
0.2×M=0.28% |
满5年以后 |
0 |
持有年限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3% |
满1年不满3年 |
0.15% |
满3年以后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