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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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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08-025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事项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2月24日上午10时至上午11:30时

 2、召开地点:公司报告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蔡星海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 273,326,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8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增补新任董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1、增补阎胜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3,326,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2、增补吴巨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3,326,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关联高管回避了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2,085,062股。

 表决情况:同意12,085,062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弃权均为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郭培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3,326,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明春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大会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08-026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4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12月24日在公司7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蔡星海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到会董事认真讨论后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部份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份董事变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如下专业委员会部份组成人员:

 李松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职务;

 王培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阎胜科先生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吴巨波先生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该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08-027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泰富)的通知,中信泰富向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发行总额港币1,162,500万元的可换股债券,经中信泰富股东大会批准,并办理有关豁免全面收购等批准手续后,于2008年12月24日按协议的转换价将可换股债券已全部转换为股份。

 本次换股完成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合并持有中信泰富股份约57.56%。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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