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ST高新 公告编号:2008-5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4年6月以来,本公司陆续就为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的2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涉诉及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6)民二终字第1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在1387.755217万元及利息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经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截止本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上诉债权受让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之日,本公司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尚有剩余债务本金1226.883527万元。上述《执行和解协议》约定:
一、本公司在2008年12月21日前向长城资产偿还债务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
二、本公司在2009年6月20日前向长城资产偿还债务本金人民币226.883527万元及全部利息;
三、利息计算方式以原借款合同约定和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四、如本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长城资产有权对该债权要求法院立即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程序。
截止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本公司已按上述《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了1000万元还款义务。
(相关公告详见2008年10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ST高新 公告编号:2008-5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24日晚,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有关国有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通知(成高投函【2008】146号)。该通知表明:高投集团拟计划启动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权相关事宜。高投集团正向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及方案论证,并按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公开征集受让方。高投集团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