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意后,决定变更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自2009年1月1日起,本基金原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变更为:“税后活期存款利率(即活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基于本基金定位于现金管理的工具,采用活期存款税后利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更能体现本基金良好的流动性。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咨询相关信息。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