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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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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丰原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08-048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8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刊登了《安徽19家上市公司入选国家级高新企业》的报道,其中提到:

 (1)我公司入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公示,认定有效期3年。

 (2)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事项(1)基本属实。我公司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等程序,我公司入选国家级高新企业,从2008年11月19日开始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详见合肥科技网http://61.133.142.201/index.asp。截至公告日,公示期已过。但本公司尚未收到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式文件。

 事项(2)属实。我公司现实行25%的所得税税率,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即我公司若获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从2008年开始将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三、必要的提示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尚未收到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式文件,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注意风险。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2日

 股票简称:丰原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编号:2008-049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2月22日上午10:30

 2、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6楼会议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夏令和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00,751,74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0.82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00,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0.7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51,74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200,751,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200,751,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张林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见证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2日

 安徽淮河律师事所

 地址:蚌埠市工农路四季阳光写字楼9层 电话:(0552)3901120、3901130

 邮政编码:233000 网址:http://www.hhls.net 信箱:hhls@msn.com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林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见证公司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审验,并现场参与计票、监票,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2008年12月5日召开临时董事会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08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如期于2008年12月22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综合办公楼六楼会议厅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夏令和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为2008年12月15日(星期一) 下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00,751,740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20.82%,出席会议的股东均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除股东外,公司现任部分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正常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经见证律师审查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的提案内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各项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代表与见证律师一道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赞成票200,751,74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赞成票200,751,74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根据表决结果,上述两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四、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张林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丰原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08-050

 关于收到参股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原持有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900,000股。根据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我公司现持有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645,000股,且于近日已收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红利4,865,230.14元。所得现金红利将增加公司2008年度投资收益和现金流。2007年度,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58,639.98元。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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