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1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回购方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回购专用帐户,并履行债权人公告等相关程序,2008年12月3日公司公告回购报告书(详见公司公告:临[2008]36)。首期回购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7日,在回购期内一共有四个交易日基本符合回购条件。公司在2008年12月12日,实施了首单回购(详见公司公告: 临[2008]37)。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补充规定的规定,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截至2008年12月17日,公司一共在二级市场上回购3,58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8%,购买的最高价为3.49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3.3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2,416,326元(含印花税、佣金)。
公司第二期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日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即到2009年5月17日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