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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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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两亿再收东莞证券股权
□本报记者 牛洪军

 □本报记者 牛洪军

 

 锦龙股份(000712)公告,公司连同公司大股东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受让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6%股权。而此前公司已拿下东莞证券29%股权。

 公司介绍,今年11月中旬,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布公告,该产权交易中心受东莞市东糖实业集团公司(东糖公司)委托,公开转让该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15.6%股权。公司在竞买报名期限内报名参与竞投,经公开转让程序,公司被确定为其中占东莞证券11%股权的受让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被确定为东莞证券4.6%股权的受让人。

 锦龙股份披露,公司已于2008年12月15日在东莞市与东糖公司签订了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根据公司与东糖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公司收购东莞证券11%的股权(6,050万股),收购金额为20,691万元。本次公司收购东莞证券股权的交易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方能生效。

 公告称,现鉴于公司收购东莞证券股权事项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公司已与股权转让方签订了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在公告刊登以后复牌。由于200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股票将在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于12月19日起恢复交易。

 资料显示,锦龙股份曾分三次购入东莞证券股权,分别于2007年6月29日、2007年12月7日、2007年12月11日收购东莞市西湖大酒店、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市金银珠宝实业公司所持有的东莞证券4%、5%、20%的股权,交易金额合计为47,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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