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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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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夏银行为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从2008年12月19日起,华夏银行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70009),投资者可在华夏银行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

 重要提示

 一、基金定投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二、投资者可到华夏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基金定投业务的办理以华夏银行的业务规则为准。

 三、华夏银行定投业务仅开通前端收费模式。

 四、咨询方式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2、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999或95105828(免长途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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