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读者热线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减持预披露值得提倡
陈奇

 □陈奇

 

 12月12日,泰达股份大非解禁,本次可以上市流通的股份达4.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4%。但大非持有方——泰达集团表示,在本次解除限售后6个月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占目前总股本基数5%以上股份的计划。泰达集团还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本次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6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据了解,作出类似大额减持前预披露承诺的还有新大陆、煤气化、广聚能源、辽通化工、华工科技等公司的大股东。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保持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也发出“金融30条”,提出要采取措施,稳定股票市场运行。显然,中央已经把稳定股市作为保增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股市来说,如何防止恐慌性暴跌,如何防止大小非对股市的冲击,如何提高投资者对未来股市稳定的预期将成为稳定股市、让股市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从目前来看,大小非减持,特别是大额减持,确实是影响广大投资者心理的重要因素。作为大股东,自我承诺一段时期的锁定以及承诺今后大额减持前的预披露,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投资者的恐慌和不安,也是对自己投资公司价值的肯定和信心。这样的信心传导,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也有利于股东的稳定,更有利于市场的稳定。所以,我觉得,在当前市场视大小非减持如洪水猛兽的情况下,大股东主动承诺大额减持前预披露,是对市场的负责,对投资者负责,也是大股东自我形象的重新塑造,值得提倡。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