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2日将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公司股份3,600万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占公司总股本3.95%)万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