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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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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民生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协商确定,自2008年12月18日起通过上述机构开通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上述机构中已开办定期定额投资和(或)其他业务的有关情况,以原有公告为准。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开放式基金:

 1、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1);

 2、建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2);

 3、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3);

 4、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5);

 5、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8);

 6、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6)。

 上述基金之间可以互相转换。其中,建信货币市场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单笔转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单个基金账户的日累计转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今后就该规定进行变更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今后募集并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5、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三、基金转换费用和转换公式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如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入金额: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入金额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办理时间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技术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民生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的基金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向监管部门备案,并按要求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六、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本公司或民生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联系: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28800

 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电话:010-58351666

 联系人:李群、吴海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10-66226044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010-96169(北京) 022-96269(天津)

 021-53599688(上海)029-85766888(西安)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万丽

 网址:www.cmbchina.com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黎珊

 联系电话:010-65557018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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